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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铁检首例!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
“徐某某,你涉嫌诈骗被害人王某某19.67万元,构成诈骗罪,结合陕西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你涉嫌诈骗罪的法定刑为……因你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自愿认罪认罚,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拟对你提出确定刑……值班律师王某某将全程参与,依法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发表量刑意见,见证你自愿、真实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3月10日下午,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徐某某涉嫌诈骗一案,在公安机关远程提讯中心进行控辩协商,这是陕西铁检机关首例开展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的案件。
在值班律师的参与见证下,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详细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就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犯罪数额的计算、量刑建议具体刑期的计算过程等与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进行协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听取检察机关以及值班律师的具体意见后,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本次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的全过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光盘由各方签字确认后封存。
随着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工作的开展,“镜头下办案”即将成为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新常态。作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重要环节,如何加强控辩协商实质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充分发挥值班律师、辩护人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积极作用成为检察机关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结合当前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势,探索开展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下一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将不断总结经验,加强检律协作,依法保障值班律师权益,大力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
文字:付金兰
摄影:陈晶晶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往期精选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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