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省民事检察工作“三有”争创目标任务分析会
3月16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组织召开全省民事检察工作“三有”争创目标任务分析会,各市、分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省院第六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三有”争创活动实施方案》,通报了陕西民事检察工作各项业务数据在全国的排名位次,分析了主要业务数据的短板弱项,着重对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审违检察建议工作进行了评析,并提出了改进措施。研究了全省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中的一些重点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对各地案例报送、业务骨干培养、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检察官推选工作进行了通报。各市、分院部门负责人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围绕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年工作谋划和“三有”争创活动措施进行了汇报交流。第六检察部各包片指导检察官针对各地工作情况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根据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的指示,会议对全省民事检察条线落实“三有”争创工作任务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上下协同全力推进。各级民事检察部门要充分认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三有”争创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一致,合力推进。要围绕民事检察工作“三有”争创活动目标任务,紧盯四项民事检察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找准制约民事检察工作追赶超越的难点、堵点,以实际举措,逐点破解,坚决将各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以最高检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为“风向标”,以开展“三有”争创活动为总抓手,推动全省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要围绕办案,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各级民事检察部门要精细化审查案件,充分运用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等方式提升办案精准度,将检察和解、矛盾化解贯穿办案过程,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建立提出监督意见案件台账,细化落实办案主体责任,全程跟踪关注案件处理情况,发挥好跟进监督机制作用。严格执行再审检察建议向上级检察院备案的规定,定期对备案的再审检察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并予以通报。民事审判违法、执行监督要在保持一定办案规模基础上,重点提升检察建议采纳率。积极探索运用类案检察建议监督方式,提升整体监督效果。强化跟踪问效,重视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三有”争创活动对民事检察工作发展的持续长效推动。
三要总结宣传,努力培育亮点品牌。各级民事检察部门要认真做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筛选、修改、报送、发布工作。强化案例培养意识,从受案之初就努力把一些案件办成精品案例、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对于各类典型案例及工作经验,加大对外宣传报道力度,切实提升民事检察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要积极发现总结工作亮点,打造优秀办案团队和先进典型,将各市院争创品牌工作与省院民事检察工作品牌培育相结合,努力实现工作突破性发展,推动新时代陕西民事检察工作不断追赶超越。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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