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人民检察“红色基因” 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陕西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精心组织人民检察史专题学习
为激励引导检察人员牢记从检初心使命,筑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思想基础,助力“三有”争创活动和“基层院建设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陕西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党组关于“坚持学习党史与检察史相联系,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的要求,在第一期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才备训班专门设置人民检察史专题教学课程。2021年3月30日下午,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汪世荣,为全体学员作了《陕甘宁边区的人民检察制度》专题授课。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汪世荣
汪世荣教授的授课,分陕甘宁边区的地位和延安精神的内涵、陕甘宁边区法治建设的成就、陕甘宁边区人民检察制度的发展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当代价值四个部分,对陕甘宁边区的人民检察制度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的解读。
陕甘宁边区是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合法地方政权,为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国执政积累了丰富经验、提供了实践基础。汪世荣教授首先对作为“延安精神”内核的延安县同志们的精神、张思德精神、整风精神、白求恩精神、抗大精神、劳模精神、南泥湾精神的内涵作了详细解读,深度挖掘并充分肯定了延安时期实行直接民主方式、“豆子选举法” “三三制”政权组织形式、边区高等法院专业法官制度、口头起诉、简便诉讼程序、人民调解制度,以及颁布《人权财权保障条例》《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等民主法治建设成就,着重讲解了“黄克功案”侦破过程、审理经过、判决结果以及通过办案确立的法治原则,对诉讼档案中毛泽东有关信件及检察制度、职能定位、公诉情况等进行了重点解读和深入分析,引导学员紧密结合当时的客观环境和历史条件,对办理“黄克功案”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进行深入思考。
在精心梳理陕甘宁边区人民检察制度的历史发展脉络后,汪世荣教授深入阐释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当代价值,提出检察机关要广泛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检察职能提升治理效能;要对基层工作给予有效指导,通过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要积极作为多措并举,继续弘扬“枫桥经验”“马锡五审判方式”中体现的人民司法精神,实现预防预测预警、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专题授课还安排了答疑环节进行教学互动交流,对学员提出的问题作了解答。
课程结束后,学员们普遍反映接受了一次耳目一新的党史、人民检察史学习教育,拓展了党史学习教育视野,深化了对人民检察制度变化发展、公诉制度和人民调解制度的理解把握,对陕甘宁边区史、延安时期党史、人民检察史有了更加完整全面系统的整体认知,充分认识到人民检察史是百年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延安时期人民检察制度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意义。大家表示,在今后工作学习中,要牢记党领导下建立人民检察制度的光辉业绩以及人民检察走过的艰辛历程,以开展“三有”争创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延安精神”,自觉传承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法治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等“红色基因”,坚定力行“司法为民”理念,夯实为陕西检察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思想基础,只争朝夕、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
来源:陕西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
编辑:段秀娇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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