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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谈“三有”】坚定必胜信心 精心推动落实 全力做好“三有”争创时代新答卷

陕西检察 2022-06-19



省院部署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全省检察工作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时期全省检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的重大举措;是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的重大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相继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和全院干警会,结合县情、院情,着重从三个方面狠抓了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打牢能力根基


岚皋县是一个陕南山区小县。近年来,我们按照“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兴检、文化育检、科技强检”的工作思路,抓党建、促业务、强队伍,着力打造“生态岚皋·民生检察”品牌,实现了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取得了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十连优”,先后荣获全市“先进检察院”“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与此同时,队伍松懈厌战、不思进取等与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不相适应的苗头也有所抬头;部分干警工作责任心下滑,多数干警创新能力不足,导致工作质量不高、效率低下,弱项短板明显、特色亮点不突出,工作成效不佳。面对如此境况,如何争创?这考校着我们党组班子的政治智慧和领导能力,也考校着全院整支队伍的决心和定力。


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省院部署开展“三有”争创活动,吹响了新时代陕西检察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的冲锋号,在全省检察系统各层面形成了你追我赶的激烈角逐。大家都在快马扬鞭,我们要想争先进位,必须加压提速,以“起跑就是冲刺”的姿态奋力追赶。想要提升发展速度,首先要解决的是班子和队伍的能力问题。为此,我们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党组班子专门安排三次专题党课、两次全院干警动员会,多角度、全方位地教育和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和全面把握开展“三有”争创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搬掉一些干警思想上松劲厌战的“顽石”,有了奋发向上的勇气、只争朝夕的劲头、矢志不渝的韧性、个个出力的合力,普遍进入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的角色。


二、找准自身差距,明确目标任务


经院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我们制定了“一年打基础、两年大提升、三年见成效,努力争创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长期规划,明确了“固强项、扶弱项、补短板、创品牌”的2021年争创工作思路。以各项工作追赶超越为工作总纲,推动“三有”争创活动循序渐进和高质量发展。


按照全市排名领先(1-3名)、前列(4-6名)、中等(7-8名)、落后(9-10名)4个等次,逐一确定了各项检察工作2021年站位目标。办公室服务、检务保障要稳固全市第一;未成年人检察、民事诉讼监督要保持优势,争取第一,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亮点,奋力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干部工作、公益诉讼、检察技术、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要争取领先,做好做足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深度融合这篇文章,力争在全省甚至全国有影响;宣传教育培训、司法警察、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要奋力跨进前列,争取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刑事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管理、调查研究、行政检察等工作要脱离后进,奋力向中游、前列迈进。把培育先进典型作为队伍建设工作重点,制定培育计划,按照不同梯次,逐一制定培育方案和推介方案,有计划、有目的地适时向媒体和上级各类组织推介,全力保证先进典型推介全市第一位次,着力打造队伍建设特色亮点。


要求业务部门以可量化的64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为主,坚持数量和质量相统一,按照既定的2021年站位目标,分月份、季度、半年、年度明确具体的业务数据进步目标,争取更多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例、优秀案例、典型案例,更多案件交给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确保全院检察工作在全市实现“纵向有进步”。


要求综合部门和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要结合重点任务、专项工作实际,梳理确定量化数据进步目标。突出党建融合、服务大局、为民司法、队伍建设、检察改革等工作,创造性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争取更多经验做法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推广,更多工作被县委和省市院肯定,更多集体和个人被县以上表彰,确保全院检察工作在全市实现“横向有站位”。


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举全院之力、聚全院之智,进一步丰富“生态岚皋·民生检察”内涵。要采取“项目化”推进方式,总结典型经验、打造亮点工作、选树标兵典型,不断在检察工作价值上追赶超越,确保全院检察工作在全市甚至全省实现“有特色有品牌”。


三、夯实工作措施,强化制度保障


为切实增强“三有”争创工作力度,保障年度目标和长期规划的实现,我们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一是建立分管领导督导制度。把督促、指导、帮助分管部门工作作为班子成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求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分管部门争创工作,随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存在的各种问题,分析原因,牵头研究确定跟进措施。发挥分管领导“工作指导”作用,解决了多数部门工作不会谋划、不善谋划的问题。


二是建立工作督察制度。以党组班子成员为主体,抽调有强烈政治担当的干警组成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对党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各部门争创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综合或专项督察。发挥检务督察“利剑”作用,解决了队伍松懈厌战、党组决议决定落实不力的问题。


三是建立争创工作定期研判机制。实行半月一回顾、一月一分析、一季一通报,通过比进度、晒短板,查找工作不足,研究制定补救和跟进措施。发挥核心业务数据“风向标”作用,解决了部分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成效不佳的问题。


四是建立突击决战机制。对工作处末位的部门或即将出成果的单项工作以及先进典型存在的弱项,打破条块分割,实行全院“一盘棋”,聚全院智力、人力决战,不达目的不罢休。发挥队伍整体“突击”作用,解决了少数部门工作推进缓慢、多数部门和少数领导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


五是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凡上级和岚皋县院发出的督察通报、领导点名批评的事项,均纳入负面清单进行登记。院考核办完善考核办法,将负面清单内容纳入业绩考评体系。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督察结果的运用,解决了少数干警工作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的问题。


六是推行全员台账管理。要求各部门以及全院干警都要建立工作台账,应办的各类综合事务、专项工作、工作创新项目均纳入台账管理,随时登记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完成时限。发挥台账“提醒”作用,加快各项工作争创进度,解决了少数干警不思进取的问题。


对于岚皋县人民检察院来说,坚定队伍必胜的信心是推动“三有”争创工作落实落地、实现检察工作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近两年,我们也有案件被省院和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例、优秀案例、典型案例;有检察建议被省院和最高检评为优秀检察建议;有干警被市上授予“尚德安康好青年”、被省上授予“优秀公务员”、被最高检荣记“一等功”。这说明“院小也能做文章,案少更能求极致”。只要我们咬定目标不放松,一步一个脚印地精心推动落实,就一定能做好“三有”争创的时代新考卷,谱写岚皋检察工作追赶超越的新篇章!


作者甘晓罡

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来源: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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