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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陕西检察 2022-06-19


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省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守初心、担使命”,持之以恒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330人,同比上升65.57%。不捕3327人,同比上升100.06%,不捕率26.29%,同比增加3.50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6280人,同比上升28.86%。决定不起诉2493人,同比上升18.32%,不起诉率为13.28%,同比增加0.33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6073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5.41%。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1126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9815人,占提出数的88.22%,同比增加13.74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0219人,占提出数的91.85%,同比增加13.27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043件,同比上升13.62%;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862件,占立案(撤案)监督数的82.65%,同比增加0.62个百分点。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522件次,同比上升5.88%,已纠正1951件次,纠正率77.36%,同比减少15.46个百分点。


3. 刑事抗诉。全省检察机关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88件,同比上升35.38%,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重审32件,占法院审结数的72.73%,同比增加14.59个百分点。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24件次,同比下降42.27%,同期已纠正187件次,纠正率83.48%,同比减少2.08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非监外执行)提出纠正688件,同比上升33.33%,已纠正655件,同比上升30.74%,占同期提出数的95.20%,同比减少1.89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84人,同比下降24.26%;同期已纠正377人(含上期积存)。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67件,同比上升27.48%,同期采纳167件,同比上升67.00%。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47件59人,同比分别上升161.11%、上升156.52%,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2人。


二、民事检察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37件,同比上升28.57%。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47件,同比上升51.61%,法院同期审结38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33件,占审结数的86.84%,同比增加4.49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85件,同比上升41.12%,占审结的96.29%,同比减少0.52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880件,占提出建议数的89.34%,同比增加12.26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63件,占审结数的95.34%,同比减少2.16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883件,占提出建议数的83.07%,同比增加2.32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6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4件。


三、行政检察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51件,同比上升23.04%。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25件,同比上升67.91%,占审结数的97.40%,同比增加5.62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204件,占同期提出数的90.67%,同比增加21.26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82件,同比上升48.77%,占审结数的96.02%,同比增加5.26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448件,占同期提出数的92.95%,同比增加25.66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35件,同比上升22.77%。其中民事类立案155件,同比上升13.14%,占立案总数的3.08%,同比减少0.26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4880件,同比上升23.11%,占96.92%,同比增加0.26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4822件,同比上升25.31%。其中,发出民事公告124件,同比下降6.06%,占2.57%,同比减少0.86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698件,同比上升26.43%,占97.43%,同比增加0.86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93件,同比上升27.40%,占立案数的1.94%,同比增加0.10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73件,同比上升5.80%,占提起公益诉讼的3.23%;行政公益诉讼20件,同比上升400.00%,占提起公益诉讼的21.51%。民事公益诉讼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0件,占民事公益诉讼的95.89%,同比减少4.11个百分点。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72件,判决支持72件,占裁判案件的100%。其中,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判决支持59件,行政公益诉讼一审判决支持13件。


(四)办案效果方面。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水域1060.68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1.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6亩;保护被污染土壤30.8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7185吨;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2家。


五、未成年人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07人,同比上升143.71%;不捕232人,同比上升163.64%,不捕率36.31%,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0.02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75人,同比上升103.2%。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62人,同比上升88.54%;不起诉74人,同比上升42.31%,不起诉率13.86%,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高0.64个百分点。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98人,同比上升117.78%,占审结未成年人总数的10.77%,同比增加2.70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536人,同比上升20.4%。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巡讲225次,受众人数13万余人;开展法治讲座459次,受众人数25万余人,发放法治教育宣传资料4万余份,组织现场法律咨询623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336件,其中首次信访1330件,同比下降8.18%。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9件,决定给予赔偿7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569件,同比上升19.29%。提起国家司法救助541件,同比上升13.42%,实际救助人数495人,同比上升53.25%。


七、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捕202人,起诉351人,同比分别上升68.33%、下降13.12%;对金融诈骗犯罪批捕27人,起诉32人,同比分别上升125.00%、下降48.39%。对“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批捕1人,起诉1人。


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人、起诉9人。对59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90.94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5人,起诉15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957件,占61.71%。诉前程序2995件,占62.11%,其中行政诉前程序2912件,民事诉前程序83件。审查后提起公益诉讼59件,占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63.44%,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2件,民事公益诉讼47件。


  八、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8人,同比下降37.9%,起诉38人,同比下降77.9%。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


九、入额院领导办案、列席审委会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8742件,同比上升1.52%。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1529件,占17.49%,同比增加3.07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7213件,占82.51%,同比减少3.07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4348件,占49.74%;民事、行政检察类825件,占9.44%;公益诉讼检察类3519件,占40.25%;其他类50件,占0.57%。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28人次,同比下降14.93%。其中检察长列席124人次,同比下降12.68%,占列席总人次的54.39%,同比增加1.40个百分点;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04人次,同比下降17.46%,占列席总人次的45.61%,同比减少1.40个百分点。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文字:李昂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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