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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汉台确定三处红色遗址为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

陕西检察 2022-06-1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在促进5处革命遗址被列为汉台区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的基础上,近日,与汉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将汉台区“中共陕南特委联络点暨王子模故居遗址、中共南边褒边区区委旧址暨亢学诗故居、刘光义烈士牺牲地”确定为“汉中市汉台区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这是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中的又一有力举措。



今年以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结合党史教育活动切实做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活动方案》要求,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扎实推进“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运用好红色资源,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推进汉台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和落实“三有”争创的重要举措重点推进,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动员全体干警。由检察长带头谋划、带头寻访、带头办案、带头撰写札记和心得体会。各部门依托业务开展,整合办案资源,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加强革命文物司法保护。形成专项活动工作计划和寻访计划,细化到每个部门,每位干警,真正达到“四大检察”齐发力,全体干警共参与。全员共寻访刘光义烈士牺牲地、汉南书院等汉台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共7处,与佛坪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寻访沙窝红军旧址,集体重温入党誓词,寻访达70余人。


二、注重调查、精准监督

根据寻访中发现的问题,该院针对3处革命旧址在日常保护管理中,未签订日常保护管理的保护协议,存在管理漏洞和其他危害文物安全的行为的问题,向文物主管部门发出3份检察建议。督促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签订保护协议,督促其加强日常管理。并与汉台区党史办、文物保护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建议对革命遗址进行全面摸排,能够纳入保护名录的均要纳入,促进汉台区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在2021年5月25日公布了《汉台区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将“中共陕南特委联络点暨王子模故居遗址、中共南边褒边区区委旧址暨亢学诗故居、刘光义烈士牺牲地、石门水库大坝、陕西理工学院中文楼”作为汉台区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公布。


三、建章立制、形成合力

为深化红色资源保护的思想自觉,解决红色资源保护难题,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与汉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汉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沟通,将“中共陕南特委联络点暨王子模故居遗址、中共南边褒边区区委旧址暨亢学诗故居、刘光义烈士牺牲地”3处革命遗址确定为“汉中市汉台区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并联合签发《汉台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充分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提升协同共治的效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下一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还将依托示范点红色法治教育基地,通过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公益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共同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公益宣传与实践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弘扬红色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  end  ·


来源: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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