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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陕西检察机关这个集体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近日,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评选结果揭晓,检察系统16个集体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其中,陕西检察机关1个集体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如下: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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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共青团中央等23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决定,命名在2019—2020 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周期中,符合创建条件且表现突出的1881个创建集体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其中包括检察系统16个集体。
被命名为
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的检察系统16个集体
天津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综合办案组
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一部
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福建省福鼎市检察院“青春关护团”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河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湖南省宜章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广东省仁化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四川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陕西省安康市检察院办公室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徐日丹 刘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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