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必立,检察助力——三原检察开展年底立案同步监督检察专项活动
“您好,请问您来办理什么案件?”“今天立案是否顺利?”“等待时间有多久?”12月1日上午,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和三原县人民法院在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启动深化年底登记立案工作暨同步监督检察专项活动,县检察院、县法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参加,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现场走访前来立案的群众,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全过程监督。
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对于依法应予受理的案件,应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人民法院将坚决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沟通协调,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落实。
12月1日,三原县人民法院以公告形式向广大群众公开年底四项工作流程,通过诉前调解、加强导诉、严格立案、速裁快审四项措施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现象,并邀请检察机关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察机关在立案信访大厅派驻专人、设置提示牌,以积极能动司法与人民法院形成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合力。
在现场,检察官认真听取了法院立案庭相关同志对立案登记工作有关流程的介绍,仔细询问了前来立案的群众,并对部分群众简单介绍检察监督职能,告知不立案的救济程序。来访群众表示,法院工作人员热情耐心,既依法及时受理,又积极开展诉前调解,检察院现场监督,保障当事人权益,确实是为群众办实事!
来源:三原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慕亚菁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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