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苑】加压奋进,我为检察鼓与呼
今年10月,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荣获“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称号,11月26日,我收到“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证书。我心潮澎湃,这是对陈仓检察宣传工作的肯定,是对我兼职从事检察宣传工作的激励和鞭策,作为一名陈仓检察人,感到骄傲和自豪!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
回顾走过的路,我思绪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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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先学好法。我在大学是政教系,被授予哲学学士学位。1995年7月,“半路出家”进入检察院工作,我清楚自己“先天不足”,于是开启修炼法律之途。为了学习法律,我处理好工学矛盾,放弃一次次周末娱乐,熬过一个个夜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过五年鏖战,2001年1月获得法律本科证书。尔后,在西北政法大学参加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习,再学三年,2005年9月,被授予法律硕士学位。打牢基础,方才有执法的底气,不断学习法律成为我终生的必修课。在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等单位组织的“2009年全国百家网站知识竞赛”中,我以答题速度快、准确率高而荣获优秀奖,成为我学法路上的“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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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检察官,要认真执好法。我先后在反贪局、反渎局、侦查监督、综合业务部门工作,我努力履职尽责,既严格执法,又如履薄冰,文明执法。每当吃透案情,全面搜集固定证据,准确定性,一件案子得到妥当处理时,每当案件当事人向我鞠躬致谢时,我都感到莫大的欣慰。正如《检察日报》开辟的“法律人的大学”栏目中,我撰写的《每场学术报告我都去听》一文中阐述的,“检察职业的神圣、责任的重大体现在办理的每一个具体案件中,需要法律人扎实的工作,办理案件是件细致活,丝毫不得马虎。”
作为一名检察官,更要搞好宣传工作。办理的案件为什么要宣传出去?开展的活动为什么要宣传出来?因为这是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是释法说理、案结事了的现实需要,是教育群众遵法守纪、免受侵害的活教材,是展示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为民服务形象的大舞台。
“酒好也要勤吆喝。”检察官不应该仅仅是“剧中人”,还要是“剧作者”,要顺势而为,讲好新时代的检察故事。案子是怎么办出来的,涉案赃款是怎么追回来的,检察官自己最清楚,感受最深,最有资格讲出来。案子办了,故事没讲好,办案效果就打了折扣,故事讲好了,就会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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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认真读书读报,用心观察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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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勤于动手动笔,有的放矢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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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勇于知难而进,善于总结提高。
来源: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往期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