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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这一年】以初心打磨 以匠心护航 “案件管理”稳中求进伴“案”前行

陕西检察 2022-06-19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践行初心,要求高质量司法办案和高质量案件管理。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检察工作大局,把深化改革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为党和人民提供更优质检察产品的要求落实到履行业务中枢职能的每一项工作中,扎实开展“三有”争创,心系办案质效,强化科学管理能动履职,与其他管理、办案部门携手前行,护航新时代陕西检察高质量发展。



强化监管

打磨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强化程序监督,制定省院机关案件受理流转规定。建立“智能化+人工巡检”的监控模式,设立专职流程监控管理员,通过系统自动筛查和人工核查的方式加大流程监控范围和力度。


强化实体监督,制定修订完善《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对省院机关2019年以来办理的市院提请抗诉省院不予支持的120件案件组织专项评查。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将最高检确认的2020年评查不合格和瑕疵等次案件移交检务督察部处理,并移送考核办纳入业绩考评。


健全外部监督,联合司法厅举办第二届省级人民监督员任命仪式暨初任培训工作,升级系统保障相关案件线上运行,人民监督员整体工作受到最高检肯定。在全省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推动律师阅卷实现“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的升级。



强化业务分析

多维度服务检察业务决策

推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主要评查指标科学运用,每月发布通报,将通报范围扩大至全省111个基层院,举办专题培训引导全省科学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提供办案质效。


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借助智能手段开展常态化数据质量巡查,组织业务数据专项督查活动,积极主动联系办案人员,做好事前提示和督促整改工作。


不断深化业务分析研判会商机制,由全面会商转变“全面会商+专题会商”模式,为检察业务决策提供更有针对性、更高质量的参考依据。聚焦检察工作大局,撰写全省检察业务工作情况分析、案-件比指标运用情况分析等专题分析报告。



做好业绩考评

全方位助力考核发挥业务引导作用

为完善考核制度建言,起草《省院机关业务部门直接办案考核标准》《关于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进行考核的建议》和《关于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进行考核的建议》,作为考核部门为办案情况、数据填录情况等共性指标提供考核意见,全程参与对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分析论证,协助考评系统试点应用。




加强自身建设

统筹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整体效能


及时召开全省第二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传达部署全国案管会议精神、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在交流案管经验的同时,提供办案经验交流平台,进一步促进监督管理与服务交互融合。


落实“管好管理”要求,在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省院管理的同时,指导基层院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多项重点职能提质增效。


积极探索“一院一品”创新工作模式,全省11个市分院案管部门因地制宜打造1-2项特色业务。4篇工作经验在最高检刊载。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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