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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间】走亲访友正当时,劝酒务必要谨慎!

陕西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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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年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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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HAPPY


平安喜乐

虎贺新春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春节期间,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少不了喝酒助兴。然而,喝酒要适量,劝酒不可取。一旦饮酒人、被劝酒者因为醉酒发生事故,饮酒组织者、劝酒人、共同饮酒人都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强迫性劝酒



“不喝就是看不起我!”“不能喝你来干嘛!”……这些劝酒词在酒局中太常见了,甚至是很多人在酒桌上的口头禅。如果因为强迫性劝酒导致饮酒人伤亡的,不仅劝酒者要承担法律责任,酒桌上的其他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人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因此,如有上述强迫性劝酒行为的话,导致饮酒人伤亡的,参加聚会的人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大家一定要谨记勿贪杯、莫劝酒。
















明知他人不能喝酒而劝其喝酒





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同饮人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如果同饮人不了解,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此时同饮人无需承担过错责任。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仍再三劝酒,劝酒者的过错由此加深,则需按照《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过错责任。


所以,我们举杯交欢之时,在莫劝酒的前提下,还要注意对方是否有不适合饮酒的身体疾病。有时候不适合喝酒的人可以以茶代酒,照样可以谈风月、叙往事,开开心心过新年。正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以茶代酒另有一番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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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如果那些喝多了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的人还要自行回家,那么同饮者就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如果明知其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那么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朋友之间交情不能只体现在酒桌上,酒后的照顾义务也是友谊深厚的体现。比如,最好照顾到酒醒,直到他恢复自我行为能力,或者直接送至其家人、亲属身边,也可以电话通知家人过来接送,当然要等到家人、亲属到来方可离开,醉酒严重者要及时送医院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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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游泳等其他危险活动未加以劝阻










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人在酒后铤而走险,自己开车回家。这样做不仅坑了自己和家人,还坑了一起喝酒的朋友。如果同饮者明知醉酒者驾车而来,还与其共同饮酒,并在其驾车离开时持放任的态度,可认定同饮者负有一定的过错,应对事故中的伤者或死者家人的经济损失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不仅是酒后驾车,醉酒人如果执意要做游泳、爬山等其他危险事项,同饮人都有义务制止其行为。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免责。


所以,在开怀畅饮前,需要了解对方是否开车,如果是开车来的就不能默许对方饮酒。如果明知对方喝了酒,就要阻止对方从事各种危险活动,要确保醉酒人不会伤人伤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酌怡情

大酌伤身

劝酒需适度

更不要贪杯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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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川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王延玲

编辑:段秀娇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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