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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检察】聚力推进“三有”争创 勇毅前行谋划未来

陕西检察 2022-06-19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综述

《西部法制报》2022年02月15日第30版  专刊


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

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歌咏比赛

开展平安宝鸡法治宣传

秦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中心

启动仪式


2021年以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要求,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服务大局、精耕业务、创新品牌”发展思路和“忠诚、担当、规范、高效”发展要求,一体推进党的建设、职能发挥和自身建设,积极为宝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不忘初心

党建引领凝聚奋进动力



宝鸡市检察院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采取集中组织学、讲授党课学、专题辅导学、研讨交流学、诵读分享学、个人自主学“六学”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在学党史、悟思想中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宝鸡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活动,寻访革命旧址110处,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件,把传承“红色基因”融入检察履职中。


宝鸡市检察院从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四项任务”,紧扣“三个环节”,认真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聆听廉政教育报告、观看警示教育片,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教育引导干警增强政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宝鸡市检察院扎实开展“七查”工作和顽瘴痼疾整治“回头看”,发现、整改顽瘴痼疾问题74个;深入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宝鸡市两级院制定规范性制度63项,切实加强了对检察干警和司法办案活动的管理。


宝鸡市检察院全面激发党建新活力,以党建为引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推行“见人、见事、有平台、有阵地”举措,出台了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的意见,与宝鸡文理学院建立检校共建新媒体一体化机制。25件新媒体作品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月度优秀作品,1部微电影荣获第六届全国检察微电影十佳作品奖,1部MV作品在“建党百年 履职有我”检察新媒体优秀作品评选中获优秀奖。金台、陈仓、太白3个院蝉联“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市检察院微博获评2021年全省“优秀政法新媒体账号”。宝鸡市检察院建成党建文化长廊,以图文形式展示党建要求和机关党建活动成效,积极打造思想政治教育阵地。


用心用情

主动履职服务社会大局



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宝鸡市检察院依法主动履职,联合市职转办等部门建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合作机制,对涉案民营企业及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推行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主动告知被侵权人诉讼权利义务制度,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人。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宝鸡市检察院与人民银行宝鸡支行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开展反洗钱实务培训,建立洗钱犯罪联动打控合作机制,起诉洗钱犯罪3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56人,同步开展追赃挽损等工作;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起诉职务犯罪23人,追缴赃款1.8亿余元。宝鸡市检察院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设立秦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中心,吸纳2000多名护林员加入志愿者队伍,组建36支动植物保护公益诉讼志愿中队,摸排涉秦岭公益诉讼线索18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74件。


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等重大活动,宝鸡市检察院认真研判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40人,起诉2050人,同比分别上升5.8%和3.1%;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案件1件17人,宝鸡市检察院、渭滨区检察院和凤县检察院分别被省扫黑办和省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集体)”。宝鸡市检察院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结合办案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3件,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612人,不起诉211人;同时,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85%以上。宝鸡市检察院用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稳妥处理群众信访1163件(次),清理重复信访案件2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4件,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案件126件;建立了民事监督案件和解息诉工作制度,运用检调对接引导和解息诉5件,经验被省委政法委转发。


宝鸡市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办理涉“三农”公益诉讼案件257件。眉县检察院在该县猕猴桃产业园区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助力猕猴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宝鸡市两级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为196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99.55万元;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专项监督,起诉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458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0件,针对窨井盖、盲道管理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35件。宝鸡市检察院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面推行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设立“向日葵”未检工作室,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和“护苗2021”专项行动,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66人。金台区检察院未检办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市检察院未检办获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示范品牌”,渭滨区检察院获评“全省青少年维权岗”,陈仓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模式和扶风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被省院确定为“全省未成年人创新实践基地”。


牢记使命

精耕主业提升监督质效



宝鸡市检察院不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5件、撤案6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420件(次)、审判活动违法情形64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1件,3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办理的文某等10人组织卖淫抗诉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刑事抗诉精品案件。宝鸡市两级院积极探索简案快办、刑拘直诉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补侦案件210件,市检察院办理的查某某抢劫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自行补充侦查案例;同时,不断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认真落实最高检对宝鸡监狱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22件,集中清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执行刑罚60人。


在民事检察工作方面,宝鸡市两级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民事案件的监督,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2件;建立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质效管控、前置会商和跟踪监督机制,由市检察院对县(区)检察院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加强审查把关,指导精准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法院再审改判11件。为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宝鸡市两级院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建立惩治和查处虚假诉讼协作机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2件,针对案件反映的共性问题提出类案检察建议5件。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和渭滨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集体,扶风县检察院办理的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宝鸡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指导金台、陈仓区检察院和眉县检察院在强戒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制定工作规范,建立实地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受理戒毒人员检举申诉等制度,探索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开展巡回检察,促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化。宝鸡市检察院不断加强行政审判监督,指导县(区)院提高监督针对性,对行政审判人员违法提出检察建议92件;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了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提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69件。


宝鸡市两级院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部建成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微共治平台,构建“互联网+志愿服务”模式,运用平台加强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管理,实时、高效收集处置线索,拓宽公益普法宣传面,提高公众参与度,受理案件线索1206件。宝鸡市检察院全面升级改造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融合微共治平台资源,加强线索分析研判,对重大案件统筹宝鸡市公益诉讼力量集中攻坚,实现公益诉讼办案一体化。宝鸡市两级院扎实推进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扩大办案规模,拓展案件范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39件、诉前程序案件1099件,提起诉讼35件,同比分别上升19.4%、11.8%、94.4%。


砥砺奋进

强根固基助推全面发展



宝鸡市检察院坚持把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作为推动宝鸡市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抓手,确立“保持全省先进、进入全国前列”目标,从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个方面细化争创方案,建立周报告、月小结、季点评工作机制,专项督导检查争创活动开展情况,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活动开展以来,60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28项位居全省前三,其中13项为第一,24件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首批确定的未检、公益诉讼助力秦岭生态保护等17项品牌项目初见成效,35个集体和5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宝鸡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宝鸡市检察院积极争取市委和组织部门支持,不断建强县(区)院、市院机关班子和中层干部。宝鸡市两级检察院不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注重提升检察调研能力,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252篇;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专项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8人分获全省未检、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称号,18名检察干警被新纳入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涌现出了全省政法英模胡丽萍等先进典型;在抓实业绩考评的同时,推进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考核,完善调整考评指标,加强过程评价,实现全员、全面、全时考核。


宝鸡市检察院不断夯实筑牢基层基础,制定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宝鸡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工作措施,推行市院领导包抓联系基层院、内设机构对口指导和县(区)院结对共建机制,提升基层院建设整体水平。千阳县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表彰为节约型机关。在加强薄弱院建设中,宝鸡市检察院采取领导带队蹲点帮扶、业务部门对口帮扶以及结对共建等方式,帮助麟游县检察院找准问题症结,激发内生动力,助推“脱薄争先”。宝鸡市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007条,重要案件信息514条,公开法律文书1248份,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


实干成就梦想,奋斗开创未来。新时代新征程上,宝鸡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践行初心、担当使命,能动履职、笃行不怠,聚焦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宝鸡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西部法制报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李生利 王维新 白焘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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