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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检察英模】梁小锋:用忠诚担当守望公平正义

陕西检察 2022-06-19

∆《陕西日报》2022年3月17日

2007年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梁小锋实现了当一名检察官的梦想。在三原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工作的6个年头里,他先后办理了300多起刑事案件。他大胆创新,对简单案件试行法律文书简易处理,提高办案效率,平均2个工作日办结一起批捕案件。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备受当地群众关注的李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犯罪一案,是典型的黑恶势力犯罪。该案涉及犯罪次数多、罪名多、案情复杂。梁小锋指导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调查取证,苦熬3个通宵,阅卷22册,向公安机关列出补充侦查提纲36条。公安机关根据他的意见,补查相关证据,为在庭审中准确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提供了事实依据。


在姚某等5名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庭审时,一名律师当庭向法官递交了被害人陈述,企图为姚某等人翻供。梁小锋在法庭上明确指出:姚某和其他4名被告人在侦查和公诉阶段均是在没有任何外界因素影响下交代的犯罪事实,在法庭翻供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庭审辩解不能成立。梁小锋掷地有声地指控,有力揭穿了姚某等人企图翻供的目的。法院最终依法对5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16周岁的王某,因一时冲动,盗窃本村村民1万元。受理此案后,梁小锋专门去王某所在村组、学校进行调查,了解王某的犯罪根源。调查得知,王某平时遵守纪律、积极学习、表现良好。事情发生后,王某家人积极对被害人予以赔偿,取得谅解。为了教育挽救王某,梁小锋多次找王某交谈。后来,他收到王某的一封信:“尊敬的梁叔叔,你好!我从心里把您视为父亲,因为您对我这样一个犯了罪的人,还能像一个父亲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和我谈心并进行教育,让我感到我还是一个有人关心的人,我并不是一个没人管的孩子。我认罪认罚。”在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时,梁小锋从挽救教育角度出发,提出从宽处理意见,被检委会采纳。检察机关对王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事后,他又主动与王某所在学校、团委、妇联、社区矫正机构等积极协调,强化跟踪帮教挽救措施。


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的8个年头,梁小锋坚持规范化执法、人性化执法,每逢有重要任务和需要加班的工作,总是冲在前面,几乎每个节假日都能在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看到他的身影。


已决在押犯邵某的亲属拿着村上证明,恳请允许邵某为其父送葬。邵某的父亲是一名老党员,邵某是其独子。考虑到此事的特殊性,梁小锋出面协调。了解到邵某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他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允许邵某回家送葬。送葬完毕,邵某被安全送回看守所后感慨地说:“我能尽人子之孝,未留下终生遗憾。我一定努力改造。”


2017年,在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时,肩负争创重任的梁小锋患上面神经炎。医生告诫他,这种病最佳治疗时间极短,若耽误治疗,容易成为顽疾。梁小锋向单位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全身心投入到争创工作中,并成功创建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多年来,梁小锋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获嘉奖1次,并获得咸阳市“杰出青年卫士”“新长征突击手标兵”“最美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



来源:陕西日报

记者:吕贵民

编辑:段秀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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