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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大数据战略开创新时代陕西检察工作新格局

陕西检察 2022-06-19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大数据战略”和网络强国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大数据战略”部署要求,以检察大数据赋能新时代陕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27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陕西检察大讲堂,邀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围绕“数字检察在浙江的探索和实践”进行辅导授课。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委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主持会议并讲话。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进行辅导授课


胡东林副检察长从“数字检察改革动因及核心要义、数字检察改革的关键性工作、数字检察改革路径”等三方面,介绍了浙江检察机关如何在全国率先探索数字检察之路,大胆探索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成功模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工作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作用,突显了检察大数据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当前,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今年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对检察大数据战略作出顶层部署。省检察院党组将检察大数据应用作为重点工作,王旭光检察长突出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力度,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陕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检察院党组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5月7日最高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结合本院运用大数据工作深入开展交流研讨。今年全省检察机关要重点建设全省统一的检察大数据平台和数据安全交互平台,抓好“采、存、管、建、用”五个环节的工作。第一是“采”的工作,既要汇聚检察机关内部的全量数据,还要逐步对接采集外部协同共享数据。要学习借鉴浙江检察机关的思路经验,加强系统沟通,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取得共赢,实现数据共享。第二是“存”的工作,要充分考虑数据存储量,留够充足的存储预留扩展空间,利用榆林灾备中心进行数据备份。第三是“管”的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信息技术联络员作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防控各类廉政风险。制定数据资产的管理、使用、调取制度,建设数据安全交互平台。第四是“建”的工作,要认清大数据平台建设的长期性,按照建设方案抓紧完成数据采集、数据存储等基础工作,同步制定好“十四五”规划。要认清大数据建设的系统性,以业务需求为引领,确保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场景的有效性实现。第五是“用”的工作,要打破惯性思维,主动拥抱大数据,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逐项开展试点应用,实现以点带面、点上开花。要深入发掘模型,建立研发团队,结合最高检今年举办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主动发现优秀应用模型并尽早投入应用。


在贯彻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不断增强深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增强用好大数据的责任主体意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沟通协作,推动大数据赋能监督办案这项系统工程,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努力开创法律监督新格局,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全省三级检察院全体干警同堂听课,邀请三级检察院驻院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参加。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部

摄影:张怡晗

编辑:郑敏娜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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