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防诈“免疫力” 守护老人“钱袋子”】陕西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向养老诈骗“宣战”
编者按
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依托侦查监督协作与配合办公室扩大战果、打击犯罪同时参与社会治理、把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陕西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责,迅速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众的迫切愿望,持续发力多措并举向养老诈骗“宣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批准逮捕涉养老诈骗犯罪嫌疑人23人、起诉8人,发出检察建议3份。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两次听取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报告,并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专班,保证工作落实落细。全省检察机关加大打击及监督力度,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扩大战果,一起涉案金额890万元的养老诈骗案件判决已生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养老诈骗类案件与公安机关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等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检察院均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省检察机关在办养老诈骗犯罪案件32件48人。
拓宽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全省各级检察院均设立专项行动案件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及专门邮箱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明确专人跟踪负责,及时对线索进行流转、核实、查办。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司法办案,主动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完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最大限度保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为最大限度帮助老年人追回经济损失,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及时督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避免造成涉案财产被隐匿转移或毁损,加大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各地在办理相关案件时积极追赃挽损,落实“应追尽追”原则。
严厉打击不手软,普法宣传“接地气”。全省各级检察院组织干警赴社区、乡村、广场、商场等宣讲百余次,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推送典型案例和宣传作品3000余篇次,制作原创宣传视频39个,引导公众尤其是老年人培育防范诈骗、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其中不乏优秀的宣传视频在省检察院平台推送,以下是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的专项行动宣传作品——《宣战》。
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视频: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郑敏娜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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