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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检察】检察日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陕西检察 2023-02-27

∆《检察日报》2022年7月11日


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陕西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是怎样形成的 



2021年的冬天,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发生了一起盗窃案,3名十六七岁的少年盗窃了两辆价值1.7万余元的摩托车。


案件移送新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王进娜产生了一个疑问:3名少年并不是传统的盗窃团伙,也没有人专门教他们开锁方法,他们是从哪学的呢?讯问后得知,3人是通过某知名短视频平台学会的。王进娜瞬间涌起一个念头:找到不良信息源头,运用检察建议,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事实上,把司法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以检察建议促进溯源治理,这样的办案理念在过去几年间已经深入陕西省检察机关每一位检察官的灵魂,成为他们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方式。


近日,陕西省委书记刘国中对陕西检察建议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更加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办理质效,更好服务和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


落实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每一个小案件背后,都可能隐藏着大问题。


“我们在3名少年学会犯罪手段的App程序中搜索关键词‘摩托车钥匙丢了怎么开锁’,发现多个账号发布了开锁的教学视频,播放量高达116万次。虽然该App也有青少年模式,但该模式下仍可观看上述教学视频,观看视频内容和普通模式没有差异。”王进娜告诉记者。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向青少年传播犯罪手段的问题,新城区检察院向运营该App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出检察建议,指出该公司未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网络平台监督管理义务,所设立的短视频平台在视频内容审核把关、“青少年模式”内容建设和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方面存在隐患。该公司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回应,并积极进行整改。


该案正是陕西省检察机关“没完没了”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一个缩影。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2018年以来,最高检汇总分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围绕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盖管理、虚假诉讼、网络整治等向有关部门发出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省级检察院同步推进。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民事行政法律研究处副处长米蓓指出:“最高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司法办案中发现这些社会治理中的痛点、堵点,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推动从源头解决社会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体现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检察担当。”


“我们以落实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为突破口,主动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结合陕西省检察机关的办案实际,从‘小切口’入手,解决‘大问题’,实现溯源治理。”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葛迪说。


有些“小切口”关乎群众的生命安全。最高检发布关于安全生产的“八号检察建议”后,陕西省检察机关重点办理危害生产安全的刑事案件23件,公益诉讼立案256件,协同行政职能部门多维度、多层次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其中,凤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石油液化气瓶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约谈经营单位3家,督促相关供气站更换新气瓶1000个。


有些“小切口”关乎老百姓的钱袋子安全。为了落实最高检“六号检察建议”,陕西省检察机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黑灰产问题,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和全链条惩治。


时任陕西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表示,“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通过深入挖掘个案和类案中有创新、进步、引领以及纠偏价值的问题,提出促进系统解决一个方面、一个领域、一个时期社会治理问题的建议,对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

快递,已经成为网络时代的一种生活方式。然而,快递在极大方便生活的同时,也隐匿着一些危险。


2020年,陕西省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犯罪嫌疑人金某东将多次购买的4227克冰毒进行伪装后,通过某快递公司邮寄到西安市金某音处,金某音再分成零包向他人贩卖。一审中,金某东被判处死刑;金某音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2021年12月10日,该案二审开庭。陕西省检察院派员出庭,发表驳回上诉、支持原判的意见,还邀请邮政、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并组织了庭后座谈评议。


这堂鲜活的法治课给了相关部门很大震撼。陕西省检察院趁热打铁,与省邮政管理局联合会签《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据陕西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照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他们充分认识到邮政快递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了检邮协作机制,定期进行工作对接;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也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工作衔接。与此同时,邮政部门加强寄递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包括审慎实施快递新业态许可,围绕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制度构建寄递安全体系。


邮政部门作为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的发送对象,为何如此积极主动地反馈?这得益于陕西省委以及政法委高度重视最高检系列检察建议办理工作,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在陕西,有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检察建议的相关工作会议,参与者通常包括教育、金融、邮政等近20个相关单位。这使得检察建议办理的多方协作机制不断健全,有关部门与检察机关共同依法整治行业乱象,补齐短板漏洞,最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


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告诉记者:“近些年来,陕西已经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


这种工作格局的显著作用之一是推动解决了基层检察建议“刚性落实难题”。以咸阳市为例,该市先后有20余份检察建议得到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为开展检察建议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检察机关聘请了法律专家、教授等进行专题辅导,提高检察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制发检察建议的水平,增强检察建议的说服力、执行力,并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公众参与制发检察建议的过程,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


“13项刚性措施”持续深入提升办案质效

2021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数量和采纳率均有大幅提升。面对成绩,陕西省检察机关保持清醒,认为检察建议工作依然存在不足:有的办理规范性不够,跟踪落实不到位;有的基层单位对检察建议重视程度不够,协同配合不够;建议落实责任体系还需要完善,助推社会治理的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增强等。


“持续提升办案质效,能动履职,才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已成为我们陕西检察干警的共识。”王旭光表示。


以开头提到的某短视频平台网络保护管理漏洞监督案为例,运营涉案App的公司住所地位于外省,给检察履职带来地域管辖上的困难。但办案检察院并没有放弃,而是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平台运营公司具有住所地与App影响地普遍分离”的特点,在征求该公司住所地检察机关意见后,通过异地检察协作,对异地互联网公司提出检察建议,切实落实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维护了青少年生活空间安全。


一些富有鲜明“陕西特色”的检察建议工作也逐步开展起来。作为革命老区,2020年,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主动邀请陕西省检察院、省财政厅、西安军事检察院等单位组成3个督查调研组,分赴关中、陕北、陕南等地,对全省71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专项督查调研。原来此前,他们收到了一份由陕西省检察院、西安军事检察院联合制发的检察建议,该建议明确指出陕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存在的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开展集中排查和回头看,采取不打招呼、直到点位的方式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效。”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有关负责人说。


更多的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也在具体工作中得到呈现。在办理李某危险作业案时,陕西省检察机关坚持“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积极延伸检察职能,督促有关部门走访辖区内可能购买使用涉案燃料油的商户,及时处理残余燃料,并开展法治宣讲。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检察机关推动政府相关部门改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以“我管”促“都管”。


为此,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陕西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平安办于今年4月21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 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围绕积极推动检察建议刚性落实、延伸检察建议办理效果、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保障等3个方面,规定了13项具有操作性的刚性措施,进一步明确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是全省各级部门共同的职责任务,并要求各级党委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将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其考评体系,作为法治督导和平安建设督导事项。


陕西省人大代表、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浩公对检察建议工作赞不绝口:“一是检察建议切入点富有前瞻性,比如对紧抓未成年人保护这样的社会问题;二是重点选题具有针对性,比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题;三是建议的实施上具有可落实性,比如遏制虚假诉讼这样的司法痛点;四是抓大不放小,关注点具有亲民性,比如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这样的日常‘小事’。在不少地方,很多时候都是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才使得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形成了解决问题的合力。”


以人民为中心,以检察建议为牵引,以多方协同共振,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正在三秦大地上奏响新时代的乐章。


来源:检察日报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作者:张羽 倪建军 刘孟骐 冯耀辉 

编辑:郑敏娜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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