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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办案检察官】徐晓菲:倾情诠释基层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
优秀办案检察官
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以奋力追赶超越,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聚焦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涌现出一大批政治坚定、传承忠诚奉献底色,理念先进、聚焦专业精进亮色的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其中的一位——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徐晓菲。
坚守检察为民理念,把来访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唯一标准,是她不变的检察情怀。
从公诉业务能手、“信访先进个人”、全市案管业务标兵到“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十佳检察官”、“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
岗位不同、初心依旧,她永远都是那位心系群众,真心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的基层检察官,彰显着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确保人民群众的每一次来访和每一封来信都能“案案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强化学习
全面提升自身能力素质
她先后承办了大量的涉众、影响民生福祉的疑难复杂案件,先后出庭公诉了横山首例“毒豆芽”案,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艾某某系列强奸、抢劫案等,成为名副其实怀有为民情怀的公诉人。
案管小窗口,锻炼大舞台。
2015年她被调整到控申部门,不久还兼任了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她深刻认识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监督者要做到比被监督者技高一筹、棋高一招。
她系统全面学习案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各条线业务知识,注重实务应用能力的提升,确保监督者比被监督者具备更高的素质和能力。
2020年,她在全市案管业务竞赛中获得第一名。
化解矛盾
始终坚守控申接待第一线
2021年,徐晓菲收到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原来是徐晓菲接到信访人赵某某的申诉后,认真履行控告申诉职能,详细了解了他的诉求,当日就受理了该案并调阅卷宗完成了审查,与第一检察部和公安机关一起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案件办理中的公平正义。
为了做好工作,她经常加班加点,及时审查、分流,不敢有半点懈怠之心,牢固树立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念,把来访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唯一标准。
徐晓菲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以法为据,没有处理不了的涉检信访案件”。
在担任控告申诉科科长期间,她不仅耐心接待每位到访的群众,处理好每件信访案件,而且无数次帮助那些老弱病残的来访者,联系相关部门彻底解决问题,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良好的检察官形象。
同时,她还注重信访积案集中排查化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巡访等机制,按期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这一制度,重点对信访矛盾集中的乡镇进行带案集中访,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将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
心系百姓
践行司法为民传递检察温度
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利用“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6.1未检专项宣传”、“公益诉讼巡回检察”、“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等专项活动的契机, 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宣传,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共组织开展法律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
利用自身善于讲解的优势,多次向受邀进院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群众代表,中小学生代表宣讲检察工作和检察文化。
深入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家庭,主动上门走访,畅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彰显检民一家亲。
强化部门沟通,主动联系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及家属,告知申请程序,及时受理审查,快速办理,切实保障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她共办理了30余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0余万元。
“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是她作为基层检察官的座右铭,“群众无小事”的理念将一直鼓舞她在检察岗位上展现别样风采。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郑敏娜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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