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诈,陕检在行动】防范刷单诈骗 守护少年成长
编者按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严重污蚀网络环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不断强化宣传防范,推动行业教育和社会警示,持续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反诈氛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联合第四检察部开辟专栏【反电诈,陕检在行动】,推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系列稿件,展现检察机关“惩处为要、预防为先、治理为本”的理念和作为,敬请关注。
作案手法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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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返利套路种类繁多,不法分子往往借助时下流行的社交软件、短视频软件等平台,以零投入、无风险、高收益、日清日结等为宣传噱头,诱导未成年人以低价购物、充值返利等方式进行转账,在诈骗初始阶段,一般先会让未成年人获得一定的小额收益,骗取未成年人的信任,诱使未成年人继续大量投入本金,之后,不法分子便会携款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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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温馨提示:
1.“一不”:不轻信,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反诈教育,教育未成年人警惕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链接,对此类电话、短信、链接一律做到不看、不理、不点,不理睬网络上故意搭讪的陌生人,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
2.“二不”:不贪利,未成年人要切实筑牢自身心理防线,切勿轻信不法分子所宣扬的中奖、足不出户赚大钱等说辞,切勿因贪小利而受到不法分子的诱惑。
3.“三不”:不转账,未成年人要切记,绝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存款、银行卡等信息,绝不与陌生人私下交易,随意进行转账、充值等操作,如有疑问,可向家人或者拨打110求助。
“一要”:要及时报案。万一上当受骗,要保留好转账证据,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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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来源: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郑敏娜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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