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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依法治水 “文章” 答好黄河保护 “考卷”

陕西检察 2023-04-13

做好依法治水 “文章”

答好黄河保护 “考卷”

 ——陕西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系列贯彻落实宣传活动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孕育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同步施行。为积极推进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近期全省检察机关结合本职工作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好母亲河,努力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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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是“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 “中国水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来临之际,3月22日,应陕西省水利厅邀请,陕西省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在渭河西安段雕塑广场举办主题宣传活动,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在开幕式上致辞。活动现场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答题、快闪等宣传活动,志愿者代表发表携手共护母亲河倡议。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出席“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开幕式并致辞



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干警介绍陕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省检察院制作黄河保护法治宣传展板




加强协作联动

拓展“检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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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生态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推动形成黄河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合力,陕西检察机关不断优化“检察+”模式,与省水利厅等部门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相关单位联合出台陕西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与河长办等单位开展涉水项目排查等活动,推动开创“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共治良好局面。



省生态环境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单位联合印发陕西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省发改委黄河办、省检察院、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查看渭河污染环境案件现场



榆林市检察院联合榆林市河长办、榆林市公安局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警长”黄河巡河活动,对14个公益诉讼治理点进行“回头看”



甘泉县检察院与甘泉县河长办联合巡河,沿洛河进行实地查看



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邀请公益诉讼志愿者查看渭河保护情况




强化协同共治

凝聚黄河保护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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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坚定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我管”促“多管”,积极扩大黄河司法保护“朋友圈”,探索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受理黄河生态保护案件线索,加大黄河保护法治宣传力度,助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西安市鄠邑区检察院现场讲解黄河保护法相关内容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联合延安市黄河办在延安开展 “你我共携手·保护母亲河”公益宣传活动



丹凤县检察院向庾岭镇村民宣传黄河保护法



潼关县检察院开展黄河生态保护普法宣传



商洛市商州区检察院赴牧护关镇开展黄河生态保护法治宣传



下一步,陕西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检察职能作用,加强黄河安全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黄河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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