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决定》,我们这样做!——铜川篇
认真学习贯彻《决定》 落实落细具体措施 推进铜川检察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毛朝霞
3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始终信任和激励鞭策,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重要保障。《决定》全文公布后,铜川市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切实抓好传达学习,通过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检委会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决定》精神,结合铜川检察实际,研究谋划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学在前面、谋在关键、干在实处。
近年来,铜川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市委出台《工作措施》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提供坚强保障,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办、平安办出台《意见》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市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分别在不同层面给予大力支持,推动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三个一”工作思路,持续以“三有”争创为有力抓手,强作风、重实干、树品牌、提质量,法律监督职能优势的充分发挥受到了上级领导、代表委员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认可,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持续上升,2022年分别达到98.93%和99.67%。值此《决定》出台之际,铜川市检察机关将紧紧抓住有利契机、牢牢把握发展机遇,深刻认识《决定》的重要意义,站位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坚决扛起宪法法律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明确法律监督重点,奋力推进检察自身现代化建设,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国式现代化铜川实践。
坚定法律监督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毫不动摇地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是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首要遵循和根本保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省委结合我省实际出台相应配套措施,为推进中央意见落地见效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此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决定》,以法治方式总结和固化成功经验,推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制约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和难题,意义重大。《决定》旗帜鲜明地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铜川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省检察院党组提出的“一根指针、一条主线、一个抓手”基本工作思路,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以深度打造“初心永照、砥砺铜检”党建品牌为牵引,积极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四个体系”,从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照金精神中汲取信仰力量,为法律监督工作注入强大动能,以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法律监督全新成效,确保《决定》在铜川落实落细。
突出法律监督工作的服务大局要求
《决定》对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服务保障“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民之所需”提出更高要求,明确了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特别是完善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体系、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等具体工作导向。铜川市检察机关将结合服务保障全省“三个年”活动开展和全市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不折不扣抓好细化落实。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探索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等更多检察创新机制,助力更高水平平安铜川、法治铜川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标铜川“高质量项目推进暨招商引资年”和“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开展,找准检察能动履职的创新点、着力点,落实好服务保障19项具体措施和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印发的两个“十项措施”,为全市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聚焦全市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绿色转型发展等工作重心,在农村污染治理、老旧城区改造、大气水土污染防治、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全力守护幸福美丽铜川。扎实开展保护“铜川苹果”“铜川大樱桃”等特色品牌、地理标志的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协同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一体履职,切实服务乡村振兴和特色产业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化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不断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下进驻综治中心,线上延伸进入城乡社区”工作效能,提升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
找准法律监督工作的务实创新路径
《决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大检察”职能发挥,细化有关要求,制定科学规划,同时对一体化履职、上下级接续监督、检察建议办理机制完善以及生态环境、未成年人检察等领域的专门化建设作出详细规定。铜川市检察机关将结合地域实际、工作实际,紧扣最高检和省院的各项安排部署,一体推进、全力落实。两级院党组坚决落实向同级党委定期呈送法律监督、检察建议等工作情况报告的常态化机制,全力配合好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检察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工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依法开展争取最大程度支持。在继续做实两级院一体履职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检察业务融合发展,不断健全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精准有力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在健全案件科学管理上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办案人员更加准确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导向,坚决杜绝“唯指标论”“唯数据论”的机械评价方式,切实提升监督办案工作质效。以项目化推进“三有”争创为有力抓手,建立法律监督工作全面覆盖、“四大检察”一体贯通、两级院上下统筹的品牌创建推进体系,务实创新打造“‘铜’护花蕾”未成年人检察、“情系民生”民事检察、“8311”控申检察等法律监督工作品牌,构建更加协调、更高质效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
夯实法律监督工作的长远发展根基
加强监督、建强队伍,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是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来陕调研提出的明确要求,与此相对应的,《决定》也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点内容,为法律监督工作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铜川市检察机关将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聚焦应勇检察长来陕调研提出的目标任务,奋力推进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把《决定》要求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实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研究分析两级院班子、队伍现状,优化班子结构,全力打造“青春铜检”干警培养品牌,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在做好各项工作、加强自身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上,全领域、多层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建立协同履职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健全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等各项工作机制,细化完善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办理的相关机制,建设“代表委员之家”“检心驿站”等更多对外联络窗口,用心倾听意见建议,在履职办案中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行稳致远。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铜川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决定》,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努力答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必答题”。
来源: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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