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丨“陕检杯·随手拍”大赛作品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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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
正式的刑事庭审是从宣读起诉书开始的,起诉书相当于公诉方的开篇陈词,是对案情的一个完整介绍,意味着从现在开始,法庭正式进行对犯罪事实的调查,公诉人代表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指控。
刑事出庭检察官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其实,除了“公诉人”,检察干警在庭审现场,还有“公益诉讼人”“抗诉机关”等多种角色,而代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庭也只是他们承担的主要工作之一。
NO.134
人生“第一庭”
作者:邓延河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1985年4月,我进入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同年5月我在延安地区政法干校开始了为期3个月的学习,人生的第一次出庭,也是从这场模拟审判庭开始,我为法庭上掷地有声的辩护所着迷,而这一干就是近40年。
NO.135
打击“两卡”犯罪 守护美好生活
作者:闫琨
彬州市人民检察院
彬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等七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彬州剧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官白彬华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举证质证后,围绕本案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经审理,合议庭采纳了公诉人的全部意见,并当庭宣判。
NO.136
“益”心为公
作者:南春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人”一个在庭上代表公众利益的角色,他们正在做的这件事,立足点是在这片深厚的土地,关注点是作为每一个公民个人最想要寻求帮助解决的公益诉讼难题。
NO.137
守护
作者:刘涛
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NO.138
出庭公诉 以案释法
作者:神检宣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
“9·26黄金盗窃案”于2023年2月21日在神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延伟、检察官助理王小英作为国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NO.139
为线索排查开启“千里眼”
作者:白治翠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职责和使命,安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公平,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区域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NO.140
“剑"指毒贩
作者:郭吉姗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5月17日,被告人马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在白河县法院开庭审理,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继军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马继军围绕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被告人在最后供述中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切的忏悔,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
NO.141
守护群众“养老钱”
作者:高峰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依法出庭,对一起养老诈骗案件提起公诉,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为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陕检杯·随手拍”
检察主题摄影大赛火热进行中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社会长期开展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内容,主题不限。参赛作品可以是陕西检察各级院干警的生活所遇、工作所悟、行程所见,也可以是老百姓眼中陕西检察干警履职中的精彩瞬间。
本次活动采用网上投稿,新媒体平台展示的方式参与,面向全社会长期开放征集。
参赛邮箱:sjbssp@163.com
(陕检杯·随手拍的拼音首字母)
主题请注明“陕检杯·随手拍”
心动不如行动!我们的征集长期有效期待大家的作品!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策划/编辑:周杨夏愚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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