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下单点课,检校合作送法上门,答疑解惑。”8月21日,陕西西电科技园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张露谈及日前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邀请李晓鸣副教授在西电科技园开展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要点”授课培训,直言这场培训很及时。30余家企业到场参与。参会企业代表纷纷为这场检察院与高校合作“搬到企业门口”的知识产权管理培训点赞。
“企业的需求就是我们工作的要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陈敏表示,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与多家企业单位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签订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知识产权检察实务研究基地”,全面提高服务质效。今年4月,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打造的全省检察机关首个知识产权一站式数字化服务平台上线。检察官助理王楠欣介绍,检察机关对企业进行了大量走访和调研,协调多家单位共同参与,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务。记者打开“雁塔检察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平台共有9个功能板块,不仅有“法律法规”“案例分享”“知产小课堂”等普法类板块,还有“案件查询”“实务问题”等实用性板块,在“企业点课”板块中可以选择专家提供上门授课服务。“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这个判决让我们以后维权更有信心、更有底气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团队在拿到判决书后说。中兴公司在对西安某公司购买的标有“ZTE”标识的设备进行维护时,发现该批设备非本公司生产,经查为李某所控的某电子科技公司销售,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报案,后移送至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李某拒不认罪,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办案检察官平静介入后发现:该批设备为李某低价从互联网上购得,经鉴定属于回收旧产品拼装、翻新而成,涉案设备主要零件虽为旧件,但确属中兴公司出品,销售伪劣产品尚不能认定,但是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检察机关组织相关专家论证,认为涉案设备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同一种商品”,李某行为符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随后,办案检察官一边指导公安机关收集相关证据,一边向犯罪嫌疑人李某释法说理。李某在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后,主动认罪认罚。最终,李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5万元。
今年以来,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共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19件,有效整顿了相关行业风气。
“涉案企业合规真是一个好政策,这个政策挽救了公司,保住了职工的‘饭碗’。”某建筑设计公司法务专员刘明说。
办案检察官李媛在提前介入一起普通的串通投标案件时发现,该涉案企业有员工上千人,纳税良好,如果深陷案件纠纷,很可能导致企业无法经营、员工失业。检察机关经过分析研判,告知了涉案企业合规的相关政策,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涉案企业及直接负责人认罪认罚,依法提出企业合规申请。检察机关经批准后启动第三方机制。经过3个月的整改,涉案企业“重获新生”。李媛在对企业回访时发现,经过合规整改,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健全完善,IPO上市稳步推进,年营业额超过5亿元,近百名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得到解决。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4起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围绕“真合规”“有效合规”开展,帮助企业解决隐患、卸下包袱、健康发展。“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需要法治护航。只要能为辖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就算没有现成经验,我们也会去努力探索。”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苑伟介绍,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要求,坚持“头雁站位、塔尖标准”,成立“护企雁”办案团队,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陕西日报
来源: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陈玮 周宇杰
编辑:王雨菲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