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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王长安决定逮捕
陕西省榆林市原副市长王长安(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长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来源: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郑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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