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监协作“助跑”诉源治理|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
“感谢检察机关在化解我们村邻里矛盾中所作的工作,刘某甲和刘某乙已经冰释前嫌、和好如初。他俩之前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我们都很担心有更大的矛盾,还好你们检察官提前介入,调解先行一步,圆满化解了双方矛盾。”村支书感激地说道。
为了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确保案结事了人和,近期,检察官对当事人生活情况进行回访,便有了开头这一幕。
侦监协作打通提前介入工作链
2022年3月30日下午,家住汉阴县某村的刘某甲(女)因邻居刘某乙雇请的工人施工时在其承包地里挖了几个坑,遂与刘某乙(案发时81周岁)发生争吵并撕打在一起,刘某甲用木柴击打刘某乙背部,致其左侧2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因双方诉求不一致而导致多次调解无果,调解陷入僵局。
“在上次调解后,我仔细想了想,觉得你们说的有道理,我把人打伤了,应该要赔偿,请检察官给我们主持调解”,2022年11月,刘某甲主动联系检察官,表示认罪认罚。
协同各方构筑诉源治理调解链
本案系邻里纠纷,化解矛盾、诉源治理更有利于长远的邻里关系稳定,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经过侦协办前期协调,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刘某甲与刘某乙通过三次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刘某甲主动赔偿刘某乙1.4万余元的治疗费、营养费,刘某乙出具谅解书,双方一改之前针锋相对的情况,打开心结化解矛盾。
最终,检察机关对刘某甲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为了减少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检察机关组织干警进行入户法律宣传,并联合村委会规范当地村规民约,打造家风家训示范村。
做好轻伤害案件“后半篇文章”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费心了,不仅考虑到我们双方实际困难,帮助解决了刘某乙的医药费问题,同时联系妇联的工作人员对我进行疏导,我心里那道坎终于过去了,现在知道如何与身边人相处了。”刘某甲握着检察官的手迟迟不愿松开。
“邻里纠纷引发的矛盾往往越拖越大,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不能一诉了之,通过充分发挥侦协办的组织协调作用,检察官积极介入,“跑”在矛盾激化前,将释法说理移至侦查前段,更早、更快地进行解决,避免发生更大的矛盾。”办案检察官秦晋说道,“同时,我们也要关心矛盾双方的生活及心理状况,为他们排忧解难,助推诉源治理。”
编辑:王雨菲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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