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力度、速度、温度”|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陕检实践

陕西检察 2024-02-05


“感谢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帮助我们要回了14万元的工程款和工资!”申请人陈某某在公开听证会上向延安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表达了衷心的感谢。一件时间跨度长、息诉难度大的民事纠纷通过公开听证得以妥善化解。这是全省各级民事检察部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民事纠纷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事检察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检察“双进”工作,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凝聚多元共治力量,推动民事纠纷多元、妥善化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民事检察“力度、速度、温度”,为推进诉源治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

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民事检察工作回应时代之变、人民之需,必须以理念更新引领,创新履职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全省各级民事检察部门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将办案的目标追求由“结案了事”转变为“案结事了”。对于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依法监督的同时,加强对正确裁判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接受、履行裁判义务,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减少诉讼及信访发生。
2021年以来,全省共350余件案件在检察环节实现息诉。全面推开民事案件公开审查,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监督。省检察院出台《陕西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办法》,通过公开审查、开门办案、接受监督,帮助当事人搭建交流平台,缓和了冲突对立,解开了双方“心结”,实现了事心双解。全省组织案件公开听证共530余件次,真正让公开听证成为促进民事纠纷实质性化解的重要抓手和“助推器”。
同时,积极将促成和解、矛盾化解贯穿民事检察办案始终。全省共150余件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撤回监督申请,宝鸡市检察院《“二三四”检察和解息诉法》工作经验被省委政法委、最高检六厅转发推广。2023年,省检察院将“依托民事检察和解多维一体参与诉源治理”确立为改革创新项目,持续探索民事检察环节纠纷化解的有效路径。

为解决检察和解缺乏强制执行力这一问题,陕西检察机关探索创新履职方式,汉中市佛坪县检察院在办理一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中,主动邀请调解组织参与促成调解,后又引导双方当事人到佛坪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采取“检调对接+司法确认”方式,赋予了检察和解强制执行力,消除了当事人后顾之忧,有效减少了新的诉讼发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此外,省检察院积极推广宝鸡市检察院签订协议、履行义务、撤回申请“三同步”检察和解工作法,引导全省民事检察部门主动推动检察和解协议履行,实现矛盾纠纷实质解决。



推动民事纠纷多元化解

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需要构建多方主体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促进民事矛盾纠纷源头防范、治理。全省各级民事检察部门积极与控申检察部门强化职能融合,在常态化共同接访的基础上,通过共同走访、回访等方式,协力解决重点信访申诉案件。着眼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对于不符合监督条件、无法启动司法救济程序的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彰显了检察温情,避免了因长期涉诉致贫、返贫等引发社会不稳定。
加强检法两院相互支持,通过定期座谈、个案沟通等方式,凝聚司法共识,协力推进诉源治理。2023年,省检察院与省高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与检察监督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重点案件情况互通、矛盾纠纷共同化解机制,明确对于同时进入审判监督和检察监督程序、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主动联系法院协商座谈,确保依法妥善处理。对于抗诉再审案件,积极参与、配合人民法院调解,协力化解矛盾。
主动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或者和解,提升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效果。将律协、妇联、残联、工商联、村委会等团体、组织纳入检察和解息诉网络,充分发挥其在化解民事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宝鸡市检察院在办理1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中,鉴于申请人系聋哑人,引入残联、村委会等参与矛盾化解,最大程度维护了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应当自觉扛起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省各级民事检察部门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注重延伸监督触角,积极融入全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2021年以来,全省发出保险、住房、物业管理等领域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0余件,避免了行政管理、行业监管等不到位引发的民事纠纷,促进了社会高效能治理。
 咸阳市武功县检察院办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后,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加强监管,防止开发商挪用代收资金,并持续督促追缴资金400余万元,有效减少了业主维权类民事诉讼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汉中市检察院履职中发现,近年来该地区金融贷款、保险服务等民事诉讼不断增长,有的导致当事人长期信访。针对行业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制定了加强监管的针对性措施,进一步规范金融保险业经营行为,以有序市场促进了社会稳定。

编者按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载体,深化“线上进入城乡社区,线下进驻综治中心”检察职能基层“双进”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着力打造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陕西品牌。现第十检察部联合新闻宣传处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陕检实践】专栏,充分展示陕西检察机关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



联合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

联合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编辑:王雨菲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往期精选

42人被骗!追赃挽损六百余万|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
“嗅探”?新型网络犯罪?带您一图读懂|反电诈,陕检在行动
【视频】走近群众“家门口” 检察服务“人情味”|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陕检实践
微视频:为古树“撑腰”|陕检·电影节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力度、速度、温度”|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陕检实践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