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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
春节前夕,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节前警示教育。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徐彤主持并讲话。
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段鹏飞教授进行授课
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教授段鹏飞应邀讲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背景、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会议指出,要聚焦政治忠诚,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深刻领悟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发挥检察职能。把《条例》中的“负面清单”作为对照反省的警示牌、改进工作的出发点,以有力的纪律建设助力检察职能发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抓好最高检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确保全面彻底整改,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落实党规党纪,加强自身建设。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把监督工作贯穿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点,运用好“四种形态”,把问题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警示教育以视频方式举行。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和直属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摄影:周杨夏愚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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