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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陕检|伸出援手 护“她”前行

陕西检察
2024-08-01

∆《西部法制报》2024年2月20日


近日,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提示》,进一步引导各地检察机关深化拓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1月8日,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整合社会资源、爱心力量参与困难妇女救助工作,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妇女实施多维度精准救助,并开展救助联合回访,努力做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2023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共救助困难妇女37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6.04万元。




凝聚各方力量

提升救助工作实效


2023年6月,省检察院派驻大荔县许庄镇中汉村工作队干警在走访中发现,一起交通肇事案受害人的妻子董某花生活困难,便将线索移送大荔县检察院审查。经调查,该起交通肇事案有多名受害人,除董某花的丈夫在事故中死亡外,姚某某也因案死亡,胡某荣因案致残。因交通肇事方无赔偿能力,董某花以及姚某某的亲属、胡某荣一直未得到赔偿。


调查核实后,大荔县检察院上报省检察院。省检察院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与渭南市检察院、大荔县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同时,省检察院牵头成立办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推进办理该起系列司法救助案。为有效解决受害人家庭的实际困难,检察机关还积极与妇联等部门沟通,联动开展多元救助与帮扶工作。


2023年8月2日,省、市、县检察机关为3个家庭共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该案入选最高检第三批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为更广泛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与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等部门多方联动,创建帮扶新载体,共同搭建沟通平台,常态化开展工作,通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分类帮扶情况,实现信息共享、效果互促。陕西检察机关细化救助对象,加大救助力度,对移送的救助线索进行优先审查、及时救助;建立线索移送机制,综合性开展救助,并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做好就业帮扶、教育支持、医疗救助、心理辅导等社会帮扶工作。



畅通救助渠道

全面梳理救助线索


陕西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主动救助意识,以司法救助联动机制为基础,积极发掘救助线索,努力拓展救助案源,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
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说:“省检察院与省妇联成立了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线索收集、梳理、审核、排查,以及信息反馈救助指导、进展督促、联络会商、总结宣传等工作。”省检察院还通过网上信访信息系统、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中国检察网等及时排查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
2022年年初,西安市长安区网格员发现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妇女刘某某的线索后,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检察机关反映了情况。检察机关审核后,为刘某某申请了司法救助。对刘某某开展司法救助,是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依托与区委社会治理办建设的“长治”检察工作e站,检察官携手网格员摸排司法救助线索的一次具体实践。
为畅通申请渠道,汉中市检察机关依托法律服务“五进”、“三官一律”进社区等活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收集掌握救助线索,宣讲救助政策。
榆林市检察机关积极联系乡村振兴部门,将司法救助申请主体、救助条件等通过工作群发到每个乡镇、发给每名驻村干部,从点到面全覆盖,推动救助接力,促进救助融合。
“不仅要畅通渠道,还要增强女性自我防护意识,免受不法侵害。”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张金融说。陕西检察机关积极与妇联组织在校园举办女童自护知识讲座,提高女童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增强家庭、社会对女童身心健康发展的责任意识。



完善救助模式

用心用情长期关怀


近日,延安市安塞区检察院检察官收到司法救助申请人婷婷的奶奶送来的感谢信。


婷婷是一名脑瘫患儿,父母离婚后,她一直由年迈的奶奶照顾。由于婷婷的母亲一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也从不看望婷婷,2022年6月,婷婷的父亲和奶奶向安塞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过检察官和法官共同调解,婷婷的父母当庭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虽然了结,但婷婷的状况却让检察官时常挂牵。2022年8月,安塞区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婷婷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并积极协调区残联、区工商联、区妇联等部门开展多元救助。


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表示:“陕西检察机关通过定期回访,从经济、生活、心理等多个方面入手,因人施策找准重点,构建起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特殊帮扶相结合的立体救助模式,确保救助效果长效化、最大化。”


救助困难妇女不仅要“立足当下”,更要“着眼长远”。陕西检察机关能动履职,逐步推动建立多元救助长效机制。


西安市蓝田县检察院与县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工作方案》,对工作职责、救助对象、受理条件、救助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搭建救助帮扶困难妇女协作平台,并协调残联、乡村振兴、教育等部门落实综合帮扶措施,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与区妇联联合印发《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意见》,在严厉打击侵犯妇女权益犯罪的同时,发出涉妇女权益保护类检察建议46件,充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我们将持续更新救助理念,突出救助重点,加大救助力度,切实提升救助质效,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邢志坚说。


来源:西部法制报

作者:高虎  张相民  张嘉琪

编辑:张博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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