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陕检|马红丽:母亲河“颜值”越来越高
∆《检察日报》 2024年4月15日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东城街道畅家村党总支部书记马红丽从小在黄河边长大,对黄河有着特殊的感情,“我们县的黄河湿地是陕西省最大的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天蓝地绿,山水绵延,飞鸟翔集,相映成趣,真的很美。”
正因如此,马红丽始终关注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工作。2023年全国两会上,她提出关于支持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议案。围绕打造黄河中游生态美丽示范区、高效粮食生产示范区、现代果蔬产业聚集区、农业科技发展示范引领区四个方面,马红丽建议国家发改委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在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渭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之际,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到黄河滩牛毛湾查看水质情况。
“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年来,我看到母亲河的‘颜值’越来越高,周边生态环境越来越好,感到很欣慰,这一切离不开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的努力。”谈到当地检察机关为黄河保护开展的工作,马红丽用“细致”“扎实”两个词形容。
她表示,陕西检察机关聚焦职能定位,以服务保障生态修复、集约利用、经济转型为重点,自觉把检察履职融入生态环境保护中部署谋划,为黄河保护做了很多细致的工作。“让我印象深刻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活动抓得实,陕西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全力维护黄河、渭河及洛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二是创新黄河生态保护机制举措多,以我所在的渭南市为例,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采取‘一案三查’,积极构建‘打击刑事犯罪+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发挥法律监督职责’三位一体办案模式的同时,以‘固定+流动’‘专题+日常’的形式,讲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故事和检察故事。”
今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一周年,马红丽认为,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是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重要成果,也体现了江河治理在制度、观念等方面的全方位创新,在黄河保护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希望检察机关继续以秦岭黄河生态保护为重点,积极回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需求,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履职,全面助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以更大决心、更大毅力书写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张博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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