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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一通举报电话,揭开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陕西检察
2024-08-01


“喂,110吗?我要举报!


2023年4月17日,一通举报电话,揭开一起制假达41万余元的假冒注册商标案。据举报者称,有人在小区内灌装品牌洗发水并进行销售,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希望依法打击处理。




据调查,2022年7月以来,赵某某等人在延安市宝塔区某小区附近进行洗发水加工,购买海飞丝、潘婷、沙宣、清扬等知名洗发露空瓶及包装箱,并向日化代理购买袋装洗发水,灌入相同品牌的空瓶中后用塑料胶带封口向外销售,获取非法利益。


该案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侵犯企业的商标权益,损害企业品牌形象,危害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对企业和民生带来的负面影响,严重扰乱市场经济营商环境。


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对犯罪线索进行摸排,对侵权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金额以及侵权产品市场价格进行精细化计算,补充完善证据链条,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准确认定侵权产品数量和违法所得数额。结合鉴定意见,认定生产假冒产品9820余瓶,销售假冒产品660瓶,扣押洗发水价值41万余元,销售金额共21360元。


本案制假售假行为对企业品牌形象造成严重侵害,同时涉及的为生活日用品,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检察机关联合鉴定机构,分析市场行情,审核侵权证据,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坚持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3年10月13日,检察院以赵某某、吴某某、徐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10月16日,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惩罚性赔偿金,要求在市级媒体公开道歉,消除制售假冒商品造成的影响。


2024年1月23日法院对本案进行宣判,分别判处赵某某、吴某某、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六个月、一年九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7000元(已履行),并在延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已履行)。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主动履职夯实证据体系,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机制,完善证据链。在定罪量刑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对受害企业形象的挽救,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提出惩罚性赔偿。该案是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严保护司法理念的体现,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推进“检护民生”重要内容的展示,也是检察机关助力营造市场经济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的落实。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

来源: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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