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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小证明”不能糊涂开

陕西检察
2024-10-28

“经过这么一治理,哪些证明可以开、哪些证明不能开,都一清二楚了。”近日,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东店子社区党委书记刘勇告诉记者,过去像父子关系、房屋质量、无犯罪记录等一些本来不属于社区该开的证明,也有群众来找社区开。经检察机关监督,今年4月,商洛市民政局积极整改,明确20项不应由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清单,现在社区开证明再也不会犯糊涂了。


2023年,商洛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违规报销医保基金案件时发现,对于患者虚构受伤原因进行医保报销的情况,村(居)委会未经核实便直接在医保报销申请表上签署“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盖章。医保部门据此通过患者的报销申请后,致使医保基金流失。


经调查,这样的情况不只发生在违规报销医保基金案件中。商洛市检察院在办理督促整治金融企业违规核销贷款案时发现,全市7个县区均存在村(居)委会向金融企业出具借款人下落不明的证明文件。然而,在这些证明出具的时间前后,借款人却在商洛市内有多次医疗记录。


“这两类案件涉及的意外伤害证明、人员失踪证明,是已被明确列入民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负面清单的证明事项,按规定不能由村(居)委会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案件承办检察官、商洛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任品婷介绍,村(居)委会不但出具了证明,还存在失实的情况。经进一步实地调研,该院又发现村(居)委会在出具证明文件过程中还存在无审批手续、无登记台账、无专人管理印章等普遍性问题。


为促进诉源治理,今年3月,商洛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市县联动公开听证会,邀请纪委监委、组织人事、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代表等共同商讨治理对策。4月,该院向市民政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随意出具证明文件问题开展集中治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商洛市民政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治理。今年6月,商洛市检察院对问题治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发现7个县区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均已明晰出具证明事项负面清单,并严格了证明事项内容审核标准,制定了印章管理制度,规范用印登记和审批流程,做到既规范有序又简政便民。


“‘小印章’证明大事项,蕴含大民生,彰显大作为。商洛市检察院积极履行职责,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召开听证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集中治理,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柞水县公安局民警郭淑琴说。


来源:检察日报
来源: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作者:郝雪  张金花编辑:张博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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