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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 照亮困难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

陕西检察
2024-11-15

近日,留坝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中,小冬(化名)母亲感动地说道。


小冬14岁的时候,父母离婚,小冬被判由其父亲抚养,弟弟被判为其母亲抚养。其父亲离婚后即外出务工,一直未履行抚养义务,至今也未给予孩子抚养费,小冬便和弟弟、外公、外婆一起生活。由于外公外婆年事已高,无法正常务工,全家家庭开支及供养两个孩子上学等相关费用支出靠其母亲打零工收入维持,家庭经济困难。小冬因父母离异受到心理刺激,性格变得孤僻,一直辍学在家,还出现了离家出走和自残的行为。


留坝县检察院收到县妇女联合会移送的案件线索后,该院控申部门与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组成联合办案组,通过实地走访,详细了解了小冬家庭的实际情况,确认了小冬父亲因无支付能力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小冬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为帮助其缓解家庭生活困境,留坝县检察院在受理其民事支持起诉申请的同时,迅速启动困难妇女儿童救助绿色通道,与县妇联共同对其开展司法救助,积极联合村(居)委员会、县妇女联合会、县民政局等部门,推动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救助效果回访等制度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救助工作模式,确保了司法救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真正受益。


来源:西部法制报

来源:留坝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孙慧  张大鹏

编辑:张博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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