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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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6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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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二十八条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十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一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四十二条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第四十七条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条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第六十三条 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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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秀丽的公园里收起了它最后一道霞光,月亮从天边升起,温柔的月光泼洒在公园里。人齐颖的话明显是有着讨好那位高深莫测的炼丹师的意思,一位能够炼制出有丹纹和丹香的定元丹的炼丹师,值得任何家族拉拢。一位强大的炼丹师可以成就无数位的强者。任何强大的势力,其身后都是有着强大的炼丹师。“嘻嘻,青光剑是我们的了。”冷冷嘻嘻笑道,再次看向叶莫时,眼中冒星,满是崇拜。而肖月也是一脸微笑,想不到上品法器来的如此轻松,而且这个家伙居然可以轻轻松松的开光出那么多有丹纹和丹香的定元丹。“既然无人再次加价,那这把上品法器青光剑就归这位老先生所有,等拍卖会结束,老先生可以来后台和我们完成交易。” 叶家和秦家也是没有想到,会突然杀出这样一个程咬金,但是他们心里清楚,这样的人物,他们得罪不起。齐颖说完,大汉再次出来,将青光剑给装回了木盒抬离了拍卖台。随后一个侍女从后台端出一张符印,符印之上,蕴育着黑色的光芒。“第二件拍卖物品是一张一级封印符印,可以封印住造气境强者的丹田,丹田被封印,除非有着高级的符印师出手,否则丹田一旦运转,便会自爆。”齐颖开始为在场的人介绍着封印符印的效果。符印师,在场的人都比较陌生,只是知道符印师分辅助符印师和战斗符印师,而辅助符印师能够制作出各种效果的符印,非常的神秘。封印符印便是其中最为诡异的一种,用元力在符印纸上勾画符文,将其贴在武者丹田,符文自动窜进丹田形成元力种子,丹田一旦运转,元力种子便会自动化作元力妖兽,将丹田撑爆。叶莫听到这符印,情绪隐隐有些激动,他五年的坚持,就是败在了这种符印上,如果不是这种符印,他的父亲便可以恢复过来,或许他们一家三口便能团聚。“月月,你能不能炼制出这种符印啊。”坐在一旁的冷冷,好奇的问道。“我只是一位战斗符印师,只会炼制控兽符印,其他的符印我并不是很擅长,至于这封印符印,可以说是几种符印中最难的,寻常的符印师,无法窥其门道。”肖月淡淡的说道。最终这封印符印,被叶狂以十两紫金的价格拍走了。“接下来是最后一件拍卖品。”齐颖说着,那位半步真元境的老者端出一尺长的木盒,齐颖将木盒打开,里面摆放着一个一尺长的枪头,枪头十分的锋利,其表面散发出血红色的光芒,犹如沾满了无数人的鲜血,这是一个极为可怕的枪头。“这把枪是我族人偶然在幽冥山谷之中所得,枪柄已经断裂,所以我把枪头卸了下来。据我猜测,这个枪头起码也是法器的品质。我找过炼器大师用法器的长棍打造成枪柄和这枪头契合,可是一直都失败了,这枪头煞气太重,而且会勾人心神。所以我只能拿出来拍卖,如果有哪位强者感兴趣,不妨前来一试,我们再开始拍卖。” “连法器打造成的枪柄都无法枪头契合,这枪头要来有什么用?”其中一个人说道。“这枪头一定是凶物,据说在上古时期,一些强者杀戮太重,杀气便会钻进这武器之中,只是不知道这武器是哪位强者所用,居然连枪柄都折断了。” “试就试,我倒要看看这枪头到底有多厉害。” 一个造气境九重的中年男子大喊一声,而向拍卖台走去。男子走到拍卖台,看着眼前的一尺血红色枪头,脸色也是变的凝重了起来,站在这里,他都能感受到这枪头身上传来的煞气。这股煞气仿佛可以影响人的心神,就连他的血液都是沸腾了起来。中年男子手掌缓缓的向枪头触摸而去,可是就在男子的手一触摸到枪头之上,血红色的光芒仿佛苏醒了一般,向中年男子的体内涌去,丹田之中的元力迅速的被煞气侵蚀,中年男子脸色剧变,立刻收回了手掌,盘坐在下,运转着丹田驱除体内的血红色煞气。在场的人见状,不由倒吸了口凉气,连造气境九重的武者,都是触摸不得着枪头,这枪头的煞气果然不一般。“让老夫一试!”一道响亮的声音响起,只见叶狂从贵宾包间直接跳了下来,双脚踏着虚空,身后化作凝聚出一对火焰翅膀,对着拍卖台袭去。“这是化形境强者的手段,可以凝聚出元力双翼,在空中飞行。” 只是瞬间,叶狂便是来到的拍卖台,收回火焰翅膀。齐颖看到叶狂出手,脸上一直挂着笑意,而站在齐颖身后的老者,也是面无表情,仿佛对于接下来的事情,已经是知道了结果一般。“叶狂家主,请吧。”齐颖淡淡的说道。叶狂看着眼前的血红色枪头,也是皱了皱眉,他同样能够感受到枪头表面所散发出来的煞气,不过他乃是化形境九重的强者,元力可外放,形成元力护盾,自然可以不受这煞气的影响。“这枪头煞气重重,的确有些诡异,老夫也不尝试了!”叶狂说着,直接飞回了贵宾包厢。“影老,连你老都摆平不了这枪头,这叶狂到有自知之明。”齐颖抿嘴微笑,看着叶狂回到自己的包厢,不由说道。“这枪头连叶狂都不敢尝试,看来这煞气的确很重,没有达到真元境,谁敢用这枪头?” “这枪头厉害,却没人敢用。”冷冷说道。叶莫望着那把枪头,眼中闪过一丝的火热,盘旋在丹田之中的四道龙力也是乱窜了起来,我这龙力乃太古异兽之力,乃万兽之主,难道还怕你这小小的煞气不成?“老夫想要一试!”叶莫那苍老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说道:“坐下叶莫的声音不轻不重,却极为有力量,直接刺向所有人心中。在场所有人都不由将目光投向叶莫。这黑袍老者只是一个炼丹师,难道他还是一个修为强大的武者?炼丹师花时间在炼丹术上,大脑玄关强悍,灵魂之力强,元力的控制强,但是修为却不会很高。叶狂乃化形境九重武者,可元力外放,隔空取物都不是问题,实力可比一方城主。这样的强者也奈何不了枪头所散发出来的煞气,这老头如何能办到?“这神秘的老头,看来不一般。” “不知是哪里来的,如果能拉拢,用不了多久,家族必将兴旺。” 叶莫缓缓的站了起来,肖月和冷冷皆是有些担心,这么多人,她们也不好有所疑问,只能作罢。连化形境九重叶狂都奈何不了的煞气,叶莫如何降服?叶莫步履缓慢,走到拍卖台,隐藏在黑袍之下的稚嫩脸蛋却是有些凝重。还未靠近这血红色枪头,煞气便是传来。叶莫伸出右手缓缓的靠近枪头,随后,枪头之上,血红色的煞气全部从叶莫的右手玄关向丹田涌去。煞气极为蛮横,有着吞噬之力,叶莫丹田之中的无色元力全部被煞气吸去,一股虚弱之感涌来。叶莫脸色一变,催动着四道龙力去抵御这血红色煞气。煞气的确可怕,像是沾满无数鲜血,丹田之中,响起鬼哭狼嚎,四道龙力在煞气的侵蚀下,也是侵蚀消散。“小小煞气,岂容你在我丹田胡作非为。” 困龙升天柱开始动了,无数条巨龙开始咆哮,困龙升天柱身前形成一个巨大的黑色漩涡,犹如黑洞,黑色漩涡那强大的吸引力向煞气袭去,鬼哭狼嚎般的叫声开始刺耳起来,无数煞气被困龙升天柱吞噬吸收,叫声也是消失。血红色枪头所传来的煞气居然全部被困龙升天柱吸的一干二净,随后,六道龙力同时苏醒,挣脱困龙升天柱的束缚,飞了出来,盘旋在丹田之中。血红色的枪头,煞气被吸,缓缓变为玄黄色,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站在一旁的半步真元境老者看到这一幕,满是震惊,这煞气居然被这黑袍老人给吸了,这煞气连他都奈何不了,莫非这黑袍老人踏出真元境了?煞气被吸,叶莫也是松了口气,困龙升天柱吸收煞气,还觉醒了两道龙力,如今六道龙力盘旋,叶莫打通玄关的速度再增。“小小枪头,能耐我何,这枪头被我降服,老夫出价拿走。”叶莫将枪头拿在了手中,豪气的说道。拍卖会场之中,惊讶的看着这一幕,连叶狂都奈何不了的枪头,此人必是真元境强者。谁还敢与真元境强者争夺物品?原本打着青光剑注意的人,也是将心思收回。真元境强者,在天武帝国都算得上强者,可将元力化为真元,感知万物,随意一招,便可轻松斩杀化形境九重的武者。“月月,这叶莫是怎么办到的?”冷冷双手微张,大为惊讶,叶莫给她带来一次次的惊讶,连叶狂都奈何不了的枪头,被他轻松搞定。“我也不清楚,这叶莫手段非凡。”肖月的眼中也是异彩连连。齐颖看着叶莫手中的枪头,眼中闪烁其光芒,她距离叶莫最近,自然是看到了叶莫那双白皙的手,这哪是老者该有的手?“这枪头被老先生收服,自然归老先生所有,至于价格,我们可以在后台商议。”齐颖说着,缓缓走上前去,道:“今天的拍卖会结束,成功竞拍物品的朋友可以来后台与我们的工作人员交易。” 叶莫对着肖月和冷冷招了招手,三人同齐颖一起进入后台。齐颖对着一旁的大汉招手,大汉扛来木盒走来,将打开木盒。齐颖从木盒之中拿出青光剑,道:“老先生,这是青光剑。” 叶莫接过齐颖递来的青光剑,青光剑是上品法器,重量也不一般,一石之力完全无法拿起,叶莫调用一道龙力,二石的力量才将青光剑拿起。齐颖能轻轻松松拿着青光剑,有些不一般。“肖月徒儿,把200枚定元丹给她。”叶莫对着身后的肖月说道。肖月从身后拿出了一个布袋,打开布袋,里面尽是定元丹,有着丹纹,飘着丹香。开光的丹药造不了假,齐颖瞧了一眼,便示意着大汉将定元丹收下。“老先生的炼丹术让小女刮目相看,这枪头,便是小女赠送给老先生的一点心意,望老先生不计前嫌。”齐颖眼神一变,用着魅惑的语气说道。“这女人必定是认出我来,不过她既然有心讨好我,我当然见好就收。” 叶莫将枪头收回,并为多言,带着肖月和冷冷离开。叶莫带着肖月和冷冷,手拿着青光剑,到没有人跟踪,他在拍卖会场展现的手段,必定有人将他当做了真元境强者。叶莫三人,直接走进了肖府。“蛮泰兄,这肖府如今有着真元境强者坐镇,你想要迎娶肖月没那么简单吧。”墨锋和蛮泰看着叶莫三人走进肖府,不由说道。“哼,真元境强者算什么?我蛮族也有,只要肖月没有被三大盟看中,老子依旧上定她了,如今没了上品法器,我会让我蛮族的炼器大师为你打造一把中品法器。” 真元境强者出手,蛮泰也只能作罢。叶莫带着两女回到房中,也是将黑袍褪下,道:“我这真元境强者的身份瞒不了多久,齐颖那女人估计已经猜到我身份是假扮的,她将这枪头送我,看来是另有意思,看来过几天我要去拜访她一下。” 奏的。 他坐的是头等舱,他不需要傻站在那里,看每个人准备自己的随身行李,傻等着机舱门打开,再等着前面“叶莫哥,你能将青光剑买下,而且还震惊了在场所有人,就连叶狂和秦昊这两位强者都是不敢多言。”冷冷说道,满是崇拜的看着叶莫。如今的叶莫又可以给丹药开光,还能对付煞气,那些石岩城的天才和叶莫一比,屁都不是。“这青光剑我用着不合适,就给你吧。”叶莫将青光剑递给了肖月,他知道肖月善用剑,而且肖家的剑法也是一绝。有着青光剑,对上造气境三重的武者也能轻松解决。“你要给我?”肖月满是不可思议,虽说这定元丹全是她出的,但是可比不上一把上品法器。“我把你当做朋友,我不喜欢用剑,给我也是浪费。”叶莫说道。“朋友?”肖月眼中闪过一丝诧异,随后眼睛又亮了起来,说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哼,臭叶莫哥哥,那我呢?我可没有法器的武器用。”冷冷像是打翻了醋坛子。“等我带着月月取得石岩榜前五,拜入了三大盟,就算是灵器,我也给你弄来。”叶莫笑道。“那还差不多!”冷冷嘻嘻笑道。叶莫握着枪头,煞气虽然被他的困龙升天柱吸尽,但本身必定不凡,只要再打造一个枪杆,他便有着自己的武器了。。微笑。”过了空中客车A380高度在叶莫离开肖府,冷冷也是回到自己家族。肖月拿着青光剑也是有些喜悦,青光剑外表好看,散发着青色光芒,非常的华丽。肖月不由在后园舞起了肖家剑法,寒冰诀。剑如寒冰,每一剑都是寒气,冰封万物,见血封口。肖月手持青光剑,站在后园纹丝不动,如同一个美丽的雕塑,威风浮动,一瓢树叶突然飘在肖月头顶。肖月柳眉一动,冰蓝色的元力涌进青光剑之中,青光剑青光闪耀,发出嗡嗡响声,肖月一剑挥出,撕裂虚空,一道冰蓝色的剑芒袭出,向远处的一块巨石飞去,巨石立刻别切成两半,其表面还凝结着一些寒冰。“以前拿着上品凡器,这巨石会被我的剑芒斩碎,可是拿着上品法器,这巨石直接被切成两半。” 肖月看着手中的青光剑,脸上露出笑意。现在的她,就算对上造气境三重,也是不惧。青光剑威力十足,对于攻击的增幅的确恐怖。“这叶莫,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呢?” 肖月看着手中的武器,又是想起了叶莫,一个有着如此天赋的叶莫,五年之中居然默默无闻,像他这样的人物,本来成为石岩城的风流人物,受人追捧。“小月,我听说你拜了一位炼丹大师为师,而且这位炼丹大师还将这青光剑赠予你了?” 肖远山一脸正气,缓缓走来,刚毅的脸上,满是笑意。肖月能结识一位真元境的炼丹大师,这等福缘不浅,而且肖月还是符印师,前途无限。回想起叶莫临走前的叮嘱,肖月点了点头说道:“是的,这把青光剑就是最近石岩城传的沸沸扬扬的上品法器,师傅见我喜欢,就帮我买来了。” “小月,你快说说,你到底是如何与这位真元境的炼丹大师结缘的,如果我肖族能结识这一位大师,一举成为石岩城第一家族,也是轻而易举啊。”肖远山眼放精光。“爹爹,师傅他老人家脾气古怪,道行高深,岂是我们肖家能够留住的?”肖月说道。“汗,爹爹也是糊涂了,如今之计,也只能看冷风那个家伙了。”肖远山摇头说道。“爹爹,你有所不知,我邀请来了第三位外援,他是天才之子叶擎的儿子,叫叶莫,他天赋非凡,而我手中又有青光剑,女儿必定能够进入石岩榜前五。”肖月说道。“叶莫?那家伙不是个废物吗?怎么落到你口中天赋非凡了,你可别将自己的一生堵在一个废物的身上。”肖远山正色道。“爹爹,他可不是废物,明天我便让他来见见爹爹,保证让你大吃一惊。”肖月笑道。肖远山看着女儿脸上从未露出过的笑容,心里也是安慰,因为被毒咒困扰,让她不得不带上面纱,少有如此灿烂笑容。他倒想看看,这叶莫有何魔力,能让他的女儿如此。叶莫带着虎头面具离开肖府,便是向百宝阁走去,如今有着枪头,自当要打造一个好的枪杆。叶莫走进百宝阁时,已经是将面具取下,百宝阁依旧十分热闹,不少人在谈论着拍卖会的事情。真元境的强者,石岩城没有出现过,自当成为津津乐道的话题。枪头已经散去煞气,失去了本来的面目,呈现出玄黄色,就算拿出来,也没有人认识这枪头就是让化形境九重都奈何不了的武器。叶莫穿过人群,直接来到了武器店。想,金钱——人类邪恶的根源;爱情——幸的话:“亲光消逝。” 然后,一个人是浩瀚集团总部位于这座城市的东部,“小兄弟,我这里有中品凡器的枪杆,由钨铁打造,还有着上品凡器的枪杆,由玄铁打造,你看看要哪一柄。”店铺的伙计说着,从一角拿出了一根乌黑色的枪杆,看那伙计吃力的样子,这杆子必定达到了百斤以上。“这是钨铁打造的枪杆,重120斤,还有一柄玄铁打造的上品凡器的枪杆,重200斤,我还拿不动,嘿嘿。”伙计笑嘿嘿的说道。“那把上品凡器的枪杆在哪里?我去试试。”叶莫说道。伙计指着店铺的一角,一杆有着光泽的银色枪杆靠在那里,叶莫走了过去,握着枪杆,手感刚好合适,叶莫一提,果然有些重,开启一个玄关,力量达到一石,也就是120斤,但是提着武器,却是纹丝不动。叶莫调用一道龙力,力量暴增到二石,这玄铁枪杆便被拿了起来。站在一旁的伙计看到这一幕,眼珠子都掉下来了,这枪杆,起码是造气境二重的武者才能单手拿动啊。“这枪杆不错,多少钱!”叶莫说道。“这枪头,五十两碎金。”伙计说道。“小弟弟,这枪杆,可不适合你。” 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齐颖再次扭着蛇妖走来。这枪杆是凡器,而枪头起码也是上品法器,两者本来就不搭,而且玄铁的枪头没有弹性,真正用起来,发挥不了作用。“难道你还有更好的枪杆?”叶莫问道,这齐颖在拍卖会上说过,她用过法器的枪杆和枪头契合。“跟着姐姐来吧。”齐颖说着,将叶莫带到百宝阁的二楼,二楼之中空无一人。“小弟弟,难道你不怕我把你伪装成真元境强者的秘密说出去吗?”齐颖将叶莫带到房间之中,房间里,摆放着各种武器,皆是有些不凡,起表面都散发着元力波动。“那我现在就吃了你。”叶莫淡淡的笑道。“你这小鬼,毛还没长齐,估计还没碰过女人吧!”齐颖继续调笑道。“我现在就碰给你看。”我叶莫手臂一挥,三道龙力同时向右手玄关袭去,对着齐颖的胸口探去。齐颖脸色依旧挂着笑容,曲腿一弹,飞向半空,其身后凝结出一对幽黑色的蝴蝶羽翼,蝴蝶羽翼在空中扑打,如蝴蝶精灵,一阵阵的劲风将叶莫硬生生的吹退了几步。“这女人果然不简单。” 元力化形,形成羽翼,这是化形境六重以上的强者才能施展的手段。在拍卖会,叶狂也是用元力凝聚出了红色火翼,腾空飞行,可轻松躲避对方攻击。“小弟弟还真色呢,一来就攻击人家胸口。”齐颖缓缓降落,蝴蝶羽翼消失,齐颖一脚踢出,一根赤黑色的长杆被齐颖踢飞了起来,向叶莫袭去。叶莫一手抓住赤黑色长杆中心,整个人都是后退了几米,整个枪杆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弧度,当叶莫稳住身形,枪杆再次弹出,弹性十分惊人。“这枪杆乃是由黑岩木所制,中品法器,弹性十分惊人,正好配那把枪头。” 叶莫望着这枪杆,也是十分满意,枪杆的弹性必须要好,如果没有弹性,一枪劈出,雷霆之势,反倒将自己双手震伤。这枪杆的重量也有200斤左右,使用三道龙力,叶莫也能轻松挥动。“说吧,你要什么条件。”叶莫收回枪杆,淡淡的说道,便宜自然不是那么好沾的,这齐颖几番给他好处,自然不是看上了他。“我就喜欢和小弟弟这样聪明的人做生意,你那枪头是我在幽冥山谷中的一个山洞的洞口所得,我探查过那洞口,煞气比那枪头还要浓重百倍,但是我能感觉到那洞中一定不凡,三天之后,你同我去幽冥山谷,你负责对付那煞气,里面的宝物,咱们平分。”高铭轩回应着。 约翰•史密斯美国人,浩瀚集团朝鲜新型能源工业开发项目负责人之一。昨天从朝鲜赶到中国沈阳总部参加会议。 “约翰,快说一说你哪里的情况,大家有没有恐慌的表现。”高铭轩着急地问着。“恐慌的表现倒是没有,就是感觉很紧张。”约翰一边想着一边说。“朝鲜人的参战热情很高,好像他们一直在等着这一天的到来,他们盼望着早一天实现祖国的统一,无论什么方式。”后来就成了很好的朋友。慰:“再见,亲爱的!” <span< span=""></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