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
6月14日,我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县委书记柯岩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县长杨永飞主持。韩相云总结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雷鸣、徐俊、孔小毛等县级领导出席会议。
就做好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柯岩松强调,要坚定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牢抓在手中,统一思想和行动,对标对表任务要求,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紧盯工作目标。围绕深挖根治目标,深入发动群众,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 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围绕线索和积案清零目标,全面摸排,认真甄别,及时上报,坚决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同时加强组织建设,筑牢基层政权基础,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政法满意度和知晓率。要抓实问题整改。主动认领中央督导组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协调配合,认真改、全面改,举一反三,扎扎实实整改到位。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级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协调联动、督查指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开展。
各乡(镇)党委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专项组副组长,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
18类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拆迁、租地、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骚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更多新闻
审核:蓝玉林
编辑:刘佛先
寻乌县官方政务微信平台
发布权威信息 展示寻乌形象
回应热点事件 服务寻乌民生
投稿邮箱:xwxwbd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