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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宣传 2020-11-05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安康和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为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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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宣传片



赣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

倡 议 书



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朋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安康和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为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为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赣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开始全面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活动,将创建作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促进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创建工作开展近三年来,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保持在85%以上,食品安全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考核中名列第一。创建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目前,创建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我市即将迎接全省食品安全治理城市的验收。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做好迎接验收准备,特向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家家享有幸福生活。全体市民是食品安全的监督者和受益者,每个人都有权利也有责任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增光、添彩。我们真诚邀请每一位市民监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积极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建言献策;从自身做起,不做漠视食品安全问题的旁观者,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主动为创建献计献策,自觉争做创建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的宣传者和维护食品安全的践行者,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食品企业诚信经营,全面履行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支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工作。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健全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积极开展创建宣传,强化企业内部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公信力,积极营造公众饮食安全的诚信环境。

 三、全民联动携手并肩,凝心聚力共治共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以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追求,切实担负起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的责任。希望广大市民与政府部门携手并肩,如发现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非法添加、私屠滥宰、假冒商标、虚假广告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积极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15(市场监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8196340(市农业农村局)。

  市民朋友们,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创建关乎千家万户健康,关乎赣州的整体形象,需要全市上下、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大力支持。我们真诚地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携手并进,共同努力,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增光,为建设食品安全放心赣州添彩!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赣州市正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期待您的积极参与。

当您接到有关创建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的调查时,请您耐心回答,如果问到“您是否知晓赣州市正在创建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期待您回答“知道”;如果问到“您是否支持赣州市创建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期待您回答“支持”;如果问到“您对当前本地的食品安全状况是否满意”,期待您回答“满意”。

如果您对我市食品安全有任何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欢迎拨打12315电话反映,我们将如实记录并认真处理。

赣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

   

共创食安城市,共享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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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
广大干部群众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
携手并进
共同努力
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增光
为建设食品安全放心赣州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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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蓝玉林

编辑:刘佛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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