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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钱扣分!6月1日起,赣州交警将严查这种违法行为
上车第一件事是什么?
当然是系安全带
如果您坐在后排
也会自觉系上安全带吗
为了让更多的人养成上车就系安全带的守法习惯
从而更好地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从2020年6月1日起
在赣州市全市范围内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前排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后排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都将依法受到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第八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三)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第八十八条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处罚标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20元;
3.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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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蓝玉林
编辑:刘佛先
来源:赣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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