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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2017-01-11 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领略秦汉雄风,弘扬盛唐文明,雁塔校区与举世闻名的大雁塔毗邻,临潼校区与驰名中外的华清池、兵马俑为伴,周围高校众多,文化氛围厚重。学校在2004年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膺“优秀”等级,是陕西省“文明校园”、“平安校园”,西安市“园林化单位”。



       学校历史悠久,办学起源可以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北洋大学工学院采矿冶金科,1938年迁并于西北工学院矿冶系,1957年并入西安交通大学,1958年从西安交通大学分出成立独立的西安矿业学院,隶属原煤炭工业部管理,是当时煤炭部仅有的2所5年制本科院校之一。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划归陕西省。1999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学院,2003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学校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和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18个学院(部),1个研究生院。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省级(优势)重点学科,涵盖45个二级学科;1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研究中心。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18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1个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和1个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授权点,5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地矿及其相关学科为特色,以工科为主体,工、理、文、管、法、经、艺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办学格局,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2.3万余人,其中博、硕士研究生2900余人。展望未来,西安科技大学将秉承“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和“励志图存、自强不息”的“胡杨”精神,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十分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对杰出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支持力度,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

招聘岗位

一、杰出人才

(一)招聘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际知名科学家、国外相当于两院院士水平的人才

(二)薪酬待遇:

1.提供190m2以上校内住房一套(房款由学校全额补贴,全职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150万元;或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共300万元用于购买校外商品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费800~1500万元,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再提供一定数量的实验室建设经费;

3.受聘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实行协议工资,工资标准协商确定;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和5~7人的教学科研团队,配备工作助手1名和工作用车1辆;

5.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二、领军人才

(一)招聘对象年龄原则在5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

3.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

4.国家“973项目”、“863项目”首席科学家;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6.成果突出,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杂志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者;

7.符合相当于以上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薪酬待遇:

1.提供160m2以上校内住房一套(房款由学校全额补贴,全职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100万元;或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和安家费200万元用于购买校外商品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费300~600万元,根据工作需要再提供一定数量的实验室建设经费;

3.受聘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和5~7人的教学科研团队,提供工作用车1辆;

5.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三、学科带头人 

(一)招聘对象:年龄原则在4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2.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3.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4.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5.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

6.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7.成果突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的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5篇以上(含),或影响因子累计为20以上者。其中,近5年至少有5篇或影响因子累计10以上;

8.符合相当于以上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薪酬待遇:

1.分配140m2以上校内住房一套(房款由学校全额补贴,全职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50万元;或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和安家费120万元用于购买校外商品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费100~300万元,根据工作需要再提供一定数量的实验室建设经费;

3.受聘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

5.解决配偶工作。


四、学术骨干人才

(一)招聘对象:年龄原则在4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3.省级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或同等层次人才;

4.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人);

5.陕西省“三秦学者”或“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其他省份相应层次人才;

6.学科领军人才或特聘教授的科研团队组成人员;

7.成果突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重要学术刊物发表的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0篇以上(含),或影响因子累计为10以上者。其中,近5年至少有3篇或影响因子累计为10以上。

(二)薪酬待遇:

1.分配120m2以上校内住房一套(房款由学校全额补贴,全职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或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和安家费80万元用于购买校外商品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费50~100万元,可根据工作需要再提供一定数量的实验室建设经费;

3.受聘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5年内享受10万元/年的人才补贴。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

5.解决配偶工作。


五、海内外优秀博士

(一)招聘对象: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硕、博学习阶段是在“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水平高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或海外高校,有1年及以上海外学习经历,博士生导师为海内外知名教授,成果突出,近三年参与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且至少2篇被SCI、SSCI检索。

(二)薪酬待遇:

1.分配80m2以上校内住房一套(房款由个人承担),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20万元;或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和安家费40万元用于购买校外商品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费20万元; 

3.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对采取柔性引智政策来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提供来校所需的住房、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保障条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来确定来校待遇。


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 

邮编:710054  

联系人:宁老师 张老师 

电话/传真:+86-029-83858179  

手机:+86-18702963082

网址:http://www.xust.edu.cn/

招聘邮箱: (简历名称格式:学历+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应聘岗位)

信息来源:人事处

编辑:李波 潘若男

责编: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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