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侦探关于牛板金事件的回应
导语
牛板金的文章写完之后,造成了一些影响,也引发了大家的一些讨论。
本文将对牛板金的回应文章以及一些疑问&质疑做出回应。
尽量做到言简意赅,毕竟我如果一直这么啰嗦你们一定会很烦我~
牛板金:原文章标题是“上海企业借款超24亿!”但其实正文里也写了是“给上海七家企业累计放款高达24亿元”,两者不是同一个概念。
因此只说“上海企业借款超24亿!”,至少是不严谨的,容易误导。
侦探:因为没有考虑到贵司咬文嚼字到这个地步,因此造成了不严谨。之前还在一些群里看到有人质疑数据统计有误,当时还以为自己统计错了。谁知道牛板金是拿待还来说事,说侦探披露的累计借款金额(成交量)有误。混淆视听到这地步,我还能说啥?
牛板金:程先生2016年3月起转让了借款企业的股份,同年5月才成为上海彤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操作,是因为佐助金服的其它股东和管理层明确表示:平台方和借款企业不应存在利益关联。
在程先生完成名下公司的转让时,牛钱罐尚未上线,因此并不存在自融的情况。
侦探:这种话说出来基本只能忽悠小白啦,工商信息变更不代表不存在利益关联哦。就不说从业者了,经验丰富的投资人都能明白这极有可能只是表面上规避一下相关政策风险而已。
对了,侦探手里有证据可以证明截止上篇文章发出之时,上海众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共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彤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三家依旧是利益关联企业。没在上篇文章中放出来,只是没想到贵司还真拿股东变更过这种低级借口来发声明。
如贵司需要,侦探可在下篇文章中把证据展示出来。
牛板金:另外,网贷监管细则2016年8月才正式公布,文中只规定平台不得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没有提起关联关系。
牛板金此举不仅不违规,反而是走在监管之前的合规举措。
侦探:前面否认有关联利益,这一段又说监管细则中没有提起关联关系。不觉得矛盾吗?
“平台不得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话说牛板金一共有五位股东。
-王旭航(占股30%);
-杨凡(占股20%);
-浙江丹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股10%);
-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
-上海彤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股30%);
请问按照贵司的理解,究竟谁来融资算是“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呢”?
程湧间接持有平台21%的股份,而他曾经担任过法人以及股东的企业(现在依旧有利益关联)在平台发布借款累计5.7亿元,这还不算自融?
牛板金:关于牛板金借款企业的准入情况,坦率地说,确实有一部分是经由佐助股东介绍而来,这在商场上也是很常见的事情。
但是,我们注重的并不是股东的身份,而是业务是否真实,风险是否可控。
侦探:一会儿说没有利益关联,一会儿说监管细则只说不让自融,没提到关联关系,现在又说注重的不是股东的身份而是业务是否真实。是不是过会儿又要说业务不真实也没关系,我们的担保公司很强大?担保公司兑付不了也没关系,反正我们上市公司背景...
贵司不注重股东身份...可是监管层对于自融绝对是零容忍,不自融是每一家平台的底线。而且侦探前两年也见多了自融平台标榜自己“我们自融,但是我们业务真实,风险可控”最后轰然倒下的案例。
牛板金:对于牛板金存在的问题,我们并不回避。由于牛板金一直以来的定位是互联网理财平台,而不是P2P贷款平台,因此存在借款企业集中的现象。
侦探:定位是互联网理财平台,而不是P2P贷款平台??
《网贷管理暂行办法》中定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不论贵司是怎么定位的,本质上就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呀,应该遵守《网贷管理暂定办法》。
顺便说一句:借款企业集中跟你自己的定位有半毛钱关系啊?你定位是互联网理财平台借款企业就可以这么集中了?
牛板金:2017年以来,投资人可以明显感受到,牛板金上的标的难抢了。为什么?就是为了控制借款企业的额度,逐步引入符合监管要求的小额分散产品,而不是捞一票走人。
如果真像e租宝一样自融,应该是多多益善才对,岂有主动限购,一限就限几个月的道理?
侦探:有投资人对此调侃,“意思是他们(牛板金)做事有节制,没像e租宝那么疯。”在我看来,这是强盗逻辑啊!每天是不是有限制的发标,根本不是判断自融与否的标准。请别偷换概念哦。
牛板金:目前,牛板金代销金交所的产品——牛宝通已经上线。牛宝通产品需要经过金交所审核,准入更为严格,也符合目前的监管要求。
侦探:代销金交所产品的模式未明令禁止。但是也说不上完全符合监管要求。模糊地带。
以下为解答投资人的疑问&质疑
牛板金投资人:其实大家应该先清醒的想清楚一个问题,费了那么大的劲写出了所谓深扒平台的人,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我们这一大群投资人资金安全操碎了心吗?
侦探:理性的投资人自然会从侦探的文章里看出门道,而非掩耳盗铃,怀疑文章的动机。如果你对你的资金负责,你应该想一下文章是否属实,能从文中看出什么,而不是怀疑动机。
那么动机到底是什么呢?在2017-04-11首发的《 投之家、熊猫金库、真融宝の小评测。 》文中已经说明,只是评测几家类活期平台,当时挑选了五家,分别是-投之家 -熊猫金库 -真融宝 -牛板金 -火球理财,后来中间又写了饭饭金服。
在写牛板金初期,并未发现异常,只是在查看铜、银、金牛的时候,发现了涉嫌自融的情况。结合之前看到其他自媒体写过的牛板金评测,我将前面的内容精简,并且统计了平台五千多个链接,把每一家企业的情况全部进行了深入了解,写出了这篇文章。
粉丝留言:如果你的文章让一个平台倒下了,平台里边的投资者改怎么对待你呢?
侦探:应该感谢我,不然很多人会追加投资,到时候可能赔的更多,不信你可以问问快鹿、e租宝的的投资人,他们多希望当时能有人站出来提示风险。
对此,某京金联维权人写道:作为受害人,我只恨当初没听预警信号。他(上面提问的这位粉丝)根本不懂唇亡齿寒的道理!一旦丧钟敲响,每一个坑里的人,都会听到钟声!是每一个人!无人生还!
粉丝留言:自融太正常了吧。(侦探注:应是表达自融在业内很常见的意思)
侦探:行人闯红灯/司机超速驾驶也很常见,但是闯红灯/超速驾驶的做法对吗?明显是不对的。闯红灯/超速驾驶不一定会出车祸,但是每年也总有几起因闯红灯/超速驾驶而导致的车祸。
粉丝留言:应该是涉及到交易结构的设计而已。
侦探:牛板金为何回应的时候,从不提到交易结构的设计?大家仔细想想背后的逻辑。如果真的合法合规,为何不拿到阳光下来说?
牛板金某客服:侦探发过负面的平台到现在都还好好的运营着。
侦探:那些还在运营但是一看就要倒闭的平台,我要是写,一口气能写二十家你信吗?
侦探很早就强调过了,提示风险与“平台要倒闭”,完全是两回事儿。
侦探再唠叨一遍:投资人处于获取信息劣势的一方,他们有获知风险提示的权利。不过,既然风险提示的工作P2P平台不做,那侦探当回坏人,就来做一下。投资人了解到存在的风险之后再决定是否投资,这才是良性的。
另外,对于平台:你既然敢自融,就不要怕别人扒出来,以后也少拿“逐步建立了创新型、多样型、专业型的金融产品研发体系;以及数据化、系统化、稳定化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向投资人提供安全、专业、便捷、高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这样的话来忽悠人。
正文完。
PS:反正牛板金就这么个情况了。请别再私聊我平台还能不能投了。毕竟每个人风险承受能力是不同的。
PPS:有兴趣的可以深挖一下活期标的中合作的那三家保理公司,说不定有意外发现哦。
PPPS:昨天的小活动很受欢迎,因此再来一期,这篇文章下面留言区中点赞第一名的留言发98块钱红包,第二名58元,截止本月19日9:00,以微信排序为准。
来源:互金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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