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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社部副部长、国家外专局局长张建国等介绍《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下半年将制定出台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这一实施细则有哪些特色?预期会取得哪些效果?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及外国人才签证,有哪些实惠?
能否简要介绍一下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有关情况?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可享受哪些便利?
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引进外国人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北京、上海和莫斯科与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代表座谈,听取外国专家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战略思想,要求扩大人才对外开放度,培育和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要便利外国人才的出入境,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
今年上半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和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主要目的就是便利外国人才来华工作、创新创业,在工作许可办理、签证、居留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有4个特点:
1
统一管理职能,保护合法权益
国家外国专家局作为外国人来华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与外国人来华工作相关的管理服务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并监督落实,依法保障来华工作外国人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把过去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该许可是外国人来中国合法工作的基本前提。
这一制度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组织实施,自今年4月1日起已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2
统一评价标准,施行分类管理
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实际,按照“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的原则,制定高效合理、科学反映市场需求的外国人评价办法,对申请到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分为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和其他外国人员。
下一步,将持续探索实行计点积分制、人才市场测试等客观量化评价制度,健全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进外国人才机制。
3
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
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后,申请材料比过去减少一半,审批时间也比过去大大缩短。
4
实行“一网”办理,数据互联共享
实行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一网”管理,通过网上受理、限时办结、全程监察等方式,现已做到外国人入境前相关文件电子化,不再寄送纸质文件。
给予长期来华工作外国人“一人一码”,终身不变,动态记录、管理其在华工作情况。
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功能互补,增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机构,目前全国第一批受理机构已达355家,数量较以往增加一倍以上。
提问
下半年将制定出台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这一实施细则有哪些特色?预期会取得哪些效果?
2013年实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把签证种类从8类调整为12类,其中新增的就有人才签证。
《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2017年下半年,要制定出台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
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标准统一的人才签证实施细则,是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鼓励更多高端外国人才到中国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
目前,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外国专家局会同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门,正在制定人才签证实施细则。
制定人才签证实施细则时主要考虑3方面内容:
1
完善外国人才的评价标准,扩大人才签证的发放范围
将人才签证适用对象扩大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
人才签证实施细则相关制度实施后,从中受益的外国人才将超过5万人。
2
放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建立人才签证与工作许可、工作居留和永久居留的衔接机制
目前到中国工作的外国人,主要是持工作签证,大部分工作签证的有效期限是1年或者2年。
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将为符合外国人才主管部门认定标准的外国人才签发5至10年多次往返签证。
同时,对持人才签证外国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签发相同期限的签证。
3
优化服务管理,开辟“绿色通道”
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出,要给外国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要让他们出入中国更加便利。
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将采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实现外专、外交、公安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减少“跑路”环节;压缩审核、签发时限,对高端人才办理签证、工作许可、工作居留给予一定礼遇,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效率。
人才签证实施细则的主要目标是给外国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投资兴业提供更多便利,希望更多有志于来华发展的外国高端人才投入到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往来中,为全球经济的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延伸阅读: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常见问题答疑
用人单位如何在线进行实名制登记?
1.用人单位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fwp.safea.gov.cn/)进行单位用户注册,完善单位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
2.用人单位经办人凭本人身份证、介绍信、委托授权书,持用人单位信息注册表(加盖公章)及单位有效证件原件(如营业执照、外商批准证书等)至各区、县(市)受理窗口进行实名制登记。
3.如用人单位委托专门服务机构代办,请用人单位和代办机构经办人携用人单位委托书、各自身份证、各自单位有效证件原件到现场一并进行实名制登记。
温馨提示
为方便用人单位办理业务,各单位可根据属地原则办理业务地区,由区、县(市)受理窗口进行审批。
用人单位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上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1.用人单位实名制登记后,凭注册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将纸质申报材料的原件扫描上传,确认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后提交申请,并记录下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编号”(递交申报材料时备用)。
2.用人单位根据审核状态提示,在网上预审通过后将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递交至各区、县(市)受理窗口进行核验,若材料完整、无误,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受理窗口予以受理,用人单位可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了解审批进度。
3.经杭州市外国专家局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可在线打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到受理窗口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可登陆系统查看审批进度和状态,更为便利、快捷。
用人单位聘请外国人来华工作(来华工作90日以上)必须办理哪些手续?
1.用人单位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登记注册账号,经过实名制核验后放开系统权限,在线提交许可申请,批准通过后在线打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2.凭《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请Z字签证或R字签证。
3.外国人凭有效签证入境后15日内,用人单位在线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并至所在地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领取证件。
4.外国人凭有效签证入境后30日内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温馨提示
根据实际操作经验,为保障用人单位和外国人的合法工作权益,确保外国人按时到岗工作,用人单位都应尽早在系统内提交申请。
外国人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至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是否还需要办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根据2017年3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第32号令)规定,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不再至被授权单位办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怎样才算外国高端人才(A类)?
答:外国高端人才(A类)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主要包括:
①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
②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
③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
④创新创业人才;
⑤优秀青年人才;
⑥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限制。
温馨提示
详细标准可参见办证系统内《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不予批准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指南(暂行)》精神,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3.申请材料虚假的;
4.申请人不符合来华工作条件的;
5.不适宜发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其他情况。
温馨提示
请各用人单位认真学习《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指南(暂行)》,以免耽误外国人来华工作时间。
境内变换用人单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注销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需要多长时间?
答: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规定
网上预审:5个工作日。
受理通过后: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外国高端人才5个工作日,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普通人员10个工作日。
已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高端人才5个工作日,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普通人员10个工作日。
直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高端人才5个工作日,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普通人员10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因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材料准备涉及国内、国外多个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为保证外国人按计划来华工作,建议至少提前90天提出申请。
外籍应届大学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工作许可?
答: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教育部关于允许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号)执行。
外国语言教学人员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这些外国人
可免办证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一)由我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持有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
(二)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通知函电申请Z字签证。
(三)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凭文化部的批件申请Z字签证。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许可证书,入境后凭Z字签证及有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
(一)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执行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凭合作交流项目书申请Z字签证。
(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申请Z字签证。
来源:国家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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