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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普宁市池尾街道、流沙西街道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关于在普宁市池尾街道、流沙西街道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池尾街道、流沙西街道北至景润园北侧道路,东至广达北路,南至怡景家园西侧4栋,西至荔园路往西第二巷的区域内实施临时管控(划定详见附图)。
请于10月29日19时后到过该区域的人员,尽快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等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自觉接受体温测量。
以上措施自10月31日8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困难,可向现场管理人员求助。
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普宁市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附图:池尾街道、流沙西街道临时封控区、临时管控区示意图
来源: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