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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引导合理消费,守护鼎湖市民合法权益

文明鼎湖 2022-07-16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

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也日益提升

近日

鼎湖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来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3·15消费者维权知识普及WorldConsumer Rights Day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侵权行为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特别是在校的学生和社区居民,维权意识还比较淡薄,并且,许多居民群众并不确切地知道自己享有的具体权利,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更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为此,3月12日下午,共青团鼎湖区委员会、鼎湖区坑口街道迪村社区“萌芽”志愿服务中心主办、肇庆市粤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协办的“3·15消费者维权知识普及”活动在鼎湖区坑口举行。


志愿者在市场多个地方派发消费者维权的宣传单。
志愿者和社工深入市场周边通过派发宣传单向居民群众和讲解了消费维权知识以及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宣传近年来维护消费权益热点问题、新修改消法的条例解读,引导经营者做诚信守法经营公民,警示广大消费者应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呼吁消费者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志愿者在迪村中心小学派发消费者维权的宣传单。

同时,志愿者和社工也深入学校周边,利用宣传宣传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讲解了诚信守法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向居民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及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在网购中理性消费、如何甄选商家等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呼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辖区更多的居民和学生了解消费者所拥有的权利,进一步提高对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大家合理、科学消费,对促进社区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作用。


“守护安全,畅通消费”WorldConsumer Rights Day

为进一步强化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3月15日,鼎湖区市场监管局、鼎湖区消委会共同开展主题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系列活动,积极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优化鼎湖区市场消费环境,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鼎湖区市场监管局、鼎湖区消委会在鼎湖酒楼举行揭牌仪式。


鼎湖区市场监管局联同鼎湖区消委会共同向社会发布《鼎湖区2020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鼎湖区2020年度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提示广大消费者如遇到类似事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亦让更多商家诚信经营,互利双赢,共同营造鼎湖区安全畅通的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在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同时,通过投诉数据分析和舆情监测,为相关部门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提供有效参考。








工作人员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


同时继2020年持续开展以“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为基本内容的“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推动鼎湖区经营者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作虚假宣传,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承担先行赔付和首问责任,并接受消委会、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加强鼎湖区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的统筹协调,实施“统一开展,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标识”;完善监督和保障措施,发动广大消费者、志愿者通过平台、热线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实施违背承诺摘牌、公示、列入失信名单等处置措施。截止目前,鼎湖区已有“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38家商户。


通过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力确保消费环境明显改善,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获得感不断增强,让放心消费的文化逐步形成,消费观念更加科学正确。



回顾2020年,

你有碰到什么糟心事?

面对陷阱和闹心商家

你是否觉得有苦难言?

在我们鼎湖消费投诉

最多的是哪些领域呢?

下面,

小编带你来看看

2020年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


2020年度消费投诉情况分析WorldConsumer Rights Day

鼎湖市场监管局、鼎湖区消委会2020年接受消费者投诉共697件,已办结697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0.73万元,接待消费者来电、来访等咨询130人次。2020年度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房屋及建材类、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和生活服务、社会服务类等方面。


一、投诉基本情况


(一)投诉性质分析

2020年鼎湖区消费者投诉中,根据投诉性质划分:合同问题242件,占投诉总量34.72%;售后服务问题127件,占投诉总量18.22%;质量问题70件,占投诉总量10.04%;广告问题29件,占投诉总量4.16%;计量问题12件,占投诉总量1.72%;安全问题3件,占投诉总量0.43%;人格尊严问题2件,占投诉总量0.29%;其他问题212,占投诉总量30.42%。从以上数据可见,鼎湖区消费投诉性质前三位为合同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和质量问题,三者占投诉总量的六成以上。
(二)投诉类别分析2020年受理投诉697件(表1所示),其中商品类投诉531件,服务类投诉166件。从投诉类别来看,房屋及装修建材类、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其他商品和服务、生活、社会服务类的投诉量居前五位。



其中,商品类投诉531件(表2所示),占投诉总量76.18%。投诉量居前5位的依次是:房屋及建材类、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日用百货类、其他类商品。 



其中,服务类投诉166件(表3所示),占投诉总量23.82%。投诉量居前5位的依次是:生活、社会服务类、其他服务类、电信服务类、非现场购物类、文化娱乐服务。


二、投诉热点分析

2020年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不但影响了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也给人民群众的生活消费带来了诸多不便,导致消费模式也随之发生了改变,传统的线下消费模式受到了抑制,网络消费的模式却热火朝天。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消费模式的转变,消费投诉的热点也随之也体现了不同的变化。


热点一:网络销售、服务类投诉

今年以来,鼎湖市场监管局、鼎湖区消委会共接收投诉697件,其中网络销售、服务类的投诉298件,占投诉总量42.75%,比去年增长了200%。在网络销售、服务的投诉当中,消费者所投诉的热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网络的虚假宣传;二是货不对版;三是购买的商品存在瑕疵。

消费警示:

对于虚假宣传的投诉,区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进行网购的时候一定要保持理性,最好了解所购买商品的全部信息才进行消费;同时,要保存好在消费中所形成各种证据材料,例如消费发票、购物记录、所购买商品的网页截图、客服的聊天记录等等,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发生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所用。

对于货不对版或商品瑕疵类网购投诉,建议消费者一定要在收货的时候做好先验货后签名接收手续。如果在验货的时候发现货不对版或外观瑕疵的,应拒绝收货并及时通知卖家。卖家拒绝换货的,及时进行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热点二:房屋及建材类投诉

房屋及建材类投诉仍是投诉热点。今年的房屋及建材类投诉共217件,占投诉总量的31.13%,比上一年度有所下降。房屋及建材类投诉的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消费者在房屋及建材类投诉方面主要反映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商品房销售人员的误导下冲动消费,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因征信等原因银行贷款不成功、缴交费用、个人问题等原因要求退回定金;二是在办理了退房手续后,房地产开发商迟迟未能退款。

消费警示:

对于第一个问题,区消委会建议消费者一定要理性、谨慎消费。在商品房买卖当中,商品房销售人员对所销售的商品房往往会夸大其词,造成一种商品供不应求的假象。有时候,商品房销售人员所陈述的内容与合同的内容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建议消费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各种合同条款,然后再缴纳定金等款项。发现合同内容与商品房销售所陈述内容不同的,应及时中止购买,要求商品房销售人员补充合同内容后再继续购买。

对于消费者办理了退房手续,房地产开发商却迟迟未能退款的问题。区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除了向有关部门投诉外,应及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消费者在办理退房手续的时候,往往被要求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署一些协议。但是,这些协议一般并没有约定开发商退款时间或者退款时间约定不明确,这属于未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有明确的规定来规范上述情况。如果经过投诉,在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未退款的,还是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比较稳妥。同时,作为消费者一方要保存好自己的证据材料,特别是签署的合同、向开发商主张退款的资料等等。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共同捍卫公平正义


了解维权电话



想维权?这些方式要知道

1、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2、质量监督投诉电话:12365

3、价格举报电话:12358

4、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12331

5、知识产权投诉热线:12330



鼎湖文明网 综合

资料来源:共青团鼎湖区委员会、鼎湖市场监管局


编辑:何柳青

审核:谭丽丽、吴敏儿、苏梓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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