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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后,这位青岛人重返山东大学!曾谋划青岛校区建设

青岛政情 2019-06-25


6月15日,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大学原校长徐显明教授来到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受聘山东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


笔者梳理其简历发现,这位青岛籍官员曾在山东大学任职20余年,此次“重返山大”,距离他离任山东大学校长一职已过去6年多,而他主政山大时策划推动的青岛校区,如今也已走上正轨。



青岛籍官员履新山大,曾在此任职20余年


官方履历显示,徐显明,出生于1957年4月,青岛莱西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武汉大学在职法学博士,二级大检察官。现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徐显明


在1978年9月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之前,徐显明已经有了4年的工作经历,出任过莱西县南岚村生产队干部,还曾担任过山东省莱西县二十中学的教师。


1985年,徐显明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毕业后,进入山东大学法律系任教,这一待,便是16年之久。1991年,徐显明破格晋升副教授,一年后再度破格晋升教授。先后担任过山东大学法律系系主任助理、教研室主任、第一系副主任、系主任、院长、校长助理、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等职。


2001年9月,徐显明赴京出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晋正厅局级,7年后重返山东大学,任校长一职,晋副部长级。


2013年3月,徐显明当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年10月,徐显明出任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部长级),也再一次告别了山大。



一年后,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恢复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徐显明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2015年,徐显明出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2017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接受徐显明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任命其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徐显明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随后,徐显明出任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直至此次,受聘山东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


规划建设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原山大校长“回归”


徐显明与山东大学青岛校区颇具渊源,可以说青岛校区,是他主政山大期间谋划推动的。而1985年他第一次踏进山大任教、曾任第一任院长的法学院,也已于2016年迁至青岛校区。


据山东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樊丽明表示,显明2008年回山东大学出任校长后,在学校事业和山东半岛高等教育长远发展的高度,积极谋划推动青岛校区的规划建设,开启了山东大学一校三地办学的新篇章。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2013年离开山大赴京任职的徐显明曾经说过,他的根在山大,他的心在山东,他的魂在教育。他强调,自己永远是一名山大人!而在离开山大的这些日子,他也始终心系山大,始终关心着学校尤其是法学院的事业发展。


受聘仪式上,徐显明确表示,“回到山大是我一生的一种愿望,服务山大是我永远的梦想!”


徐显明是一名学术型官员,在山东大学任职期间,他还曾于1988年2月赴日本山口大学做访问学者,并于1999年12月,于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武汉大学博士学位。


其研究领域主要为近现代中国法律思潮、法治国家的原理、法哲学前沿问题、人权理论、宪政理论等。


曾先后致力于近现代中国法律思潮、法治国家的原理、法哲学前沿问题、人权理论、宪政理论、法社会学等问题的研究。已出版《人民立宪思想探原》、《公民权利义务通论》、《人权研究》等学术著作十余部,主编大型法学丛书《法理文库》及《法理学教程》、《法理学》等教科书三十余部。


此外,徐显明曾先后主持国家与国际合作课题二十余项,发表学术文章百余篇。其中于《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生存权论》、《生存权原理》、《人权的体系与分类》、《司法的伦理与监督》等文被译为多国文字。其成果曾获全国首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其他省部级奖20余项。因学术成就而获得了数十项国家级及省部级政府荣誉。


(青岛政情综合,资料来源:山东大学官网、澎湃新闻、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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