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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特派督导组进驻后,胶州法院首例涉黑案件公开审理
2005年至2018年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以被告人李有增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某全、薛某、贾某胜、闫某忠、唐某然、高某、王某清为积极成员,被告人马某林、王某军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拉票贿选、殴打他人等手段,操纵、破坏选举,把持胶州市洋河镇宋家村政权,垄断该村经济资源,违法开发建设宋家村温凉河花园小区及幼儿园、车库等配套工程和温凉河大桥工程,并采用虚高工程造价等方式侵吞集体财产100余万元;
利用组织势力及其影响力,承揽艾山工业园内青岛象牌工具有限公司、青岛惠佳机械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土地整平、围墙或厂房建设等工程并从中获利;
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60余万元;
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积累了巨额财富,严重的破坏地方社会稳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青岛政情综合,资料来源:央视新闻,胶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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