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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特派督导组进驻后,胶州法院首例涉黑案件公开审理

青岛政情 2020-09-18


央视新闻12月11日消息,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组10日分别进驻中央扫黑除恶第一轮督导过的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个省市,全面开展特派督导。

这标志着在大规模、全覆盖的中央督导告一段落后,常态化、机动式、点穴式特派督导正式拉开帷幕。而也就在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组进驻山东后,胶州法院公开审理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首例涉黑案件。


2019年12月12,胶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有增等10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05年至2018年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以被告人李有增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某全、薛某、贾某胜、闫某忠、唐某然、高某、王某清为积极成员,被告人马某林、王某军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拉票贿选、殴打他人等手段,操纵、破坏选举,把持胶州市洋河镇宋家村政权,垄断该村经济资源,违法开发建设宋家村温凉河花园小区及幼儿园、车库等配套工程和温凉河大桥工程,并采用虚高工程造价等方式侵吞集体财产100余万元;



利用组织势力及其影响力,承揽艾山工业园内青岛象牌工具有限公司、青岛惠佳机械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土地整平、围墙或厂房建设等工程并从中获利;


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60余万元;


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积累了巨额财富,严重的破坏地方社会稳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过程中,胶州法院对10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该案将择日宣判。

(青岛政情综合,资料来源:央视新闻,胶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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