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印 : 清代在中国历史上的独特性
作者简介:
李怀印,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学博士,美国徳克萨斯大学奧斯汀分校历史系教授,东亚研究中心主任(2015—2021)。主要论著有《重构近代中国》《乡村中国纪事》《华北村治》,主编两套大型丛书:“中国社会主义和改革道路的再思考”丛书、“当代中国史研究”丛书。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数十篇论文。
清朝是中国漫长的帝制时代中的最后一个王朝。那么,相比其他朝代,它有哪些独特之处呢?这些独特之处,对现代中国形成又有哪些影响?
——编者按
复合型集权自主
下面,我们再进一步把边疆与内地的两套不同治理体系结合起来,从总体上把握清朝国家的基本特征。首先,清朝的国家结构具有不同于以往中原王朝的鲜明的复合性(hybridity)。如前所述,清朝涵盖了两个在地理环境、人口、文化和制度上都差异甚大的部分:汉人内地诸省和由满人、蒙古人、藏人及其他非汉人组成的边疆地区。中央政权依靠内地诸省满足其财富和人力需求,同时通过建立和巩固边疆以维护地缘安全。为了确保财源,维持其统治中国的正统王朝地位,清朝把内地各省置于其直接管控之下,并在地方治理方面,推崇儒家思想,实践“仁政”原则。而为了保障边疆稳定、提高对于朝廷的认同,清朝允许当地精英拥有一定的自主权,还对流行于蒙古人和藏人中间的喇嘛教予以庇护,并将维吾尔穆斯林和其他部落同汉人隔离开来。尽管存在着这些巨大的内部差异,清朝还是成功地将版图内不同族群的精英人士聚拢在一起,对朝廷产生共同的认知,这要归因于清廷在治理不同地区的过程中,重视利用宗教纽带、文化涵化和制度建设上的因地制宜,而不仅仅依靠军事控制和强制性的行政措施。
其次,在内地各省,清廷在中央和省级行政体制中开创了一套复合结构,由满洲贵族与汉人官员平分关键性的文武职位。不过,尽管清廷一直宣扬满汉平等,这种“满汉共治”的原则并未应用于中下级的朝廷官职,这些职位大多由满人占据(Rhoads 2000:45—46)。清朝的兵力也分为八旗和绿营两类。前者主要由满人构成,驻防内地各省重要城市;后者由汉人组成,以维持地方秩序。城市里的满人也跟汉人隔开,自成满城。虽然这些生活于内地的满人终将不可避免地失去自己原有的语言以及其他一些文化特征,产生认同危机,但是,清廷仍然鼓励在满人内部使用满语,并力图维护源自游猎民族的文化传统;有研究者把这套做法形容为“族群主权”(ethnic sovereignty)(Elliott 2001,2006)。因此,纵观有清一代,满族从未被汉人文化所完全同化。到了清末,满汉精英之间的矛盾更是愈演愈烈,这可以部分归因于满洲贵族对革命党人反满的一种本能回应,同时也是汉人精英阶层的民族主义意识日渐觉醒的结果。
如果再就边疆与内地各自的治理体系来看,清朝国家则具有“集权自主”(centralized autonomy)特征。首先,它是高度集权的:无论治理边疆的理藩体制,还是内地的州县体制,都受到中央的有效的直接控制;无论是内地的州县官还是蒙古各盟的首领或各旗的札萨克,新疆穆斯林地区各地的伯克,均由清朝中央直接任命,而藏区噶厦的四名噶伦的任命,也须经由中央的批准。但是,在内地的州县以下,或边疆的盟旗、伯克、噶厦以下,却各自存在着一套相对自主的治理体系,承担日常治安、司法、征税、公益等具体职能。正式的官僚体制或理藩制度高度集权于中央,并且在制度建设上高度标准化,内地各省之间以及边疆各地内部差异不大;但地方上自主的日常治理制度却有明显的区域变化,其具体形式取决于当地的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结构和政治文化传统。
集权国家的低成本
理解清朝国家高度集权的上层机构与相对自主的底层结构同时并存的关键,在于其独特的地缘政治优势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国家机器运转的低成本。如果把清朝和之前的汉人王朝加以比较,这一点尤为突出。例如宋朝和明朝,作为汉人政权,均面临北方游牧部落持续不断的乃至致命的侵扰。宋朝先后与女真及蒙古发生战争,不仅消耗了大量的财政资源,还被迫南迁,最终亡国。明朝的衰亡,也由于跟满人对垒,开支浩繁,不得不想尽办法筹集兵饷,导致民怨沸腾。相较之下,清朝在将蒙古、新疆及西藏纳入版图之后,再无传统意义上的“边患”。作为亚洲最强大的国家,中国周边没有可与其一争锋芒的势力,主导其与相邻国家关系的是以清廷为中心的朝贡体制。由于没有任何势均力敌的外来威胁,清朝统治者没有必要保持一支规模庞大的常备军,更无须像早期近代欧洲国家那样,在列国竞争的格局中一直不断地更新军事装备。清朝维持一支常规军队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内秩序。在18世纪的大多数时间,其常备军的规模保持在80万人左右,包括20万汉人绿营和60万满洲八旗(彭泽益1990:55;陈锋1992:23,97),在清朝人口总数中,只占很小的比例(1700年前后约0.4%,1800年前后约0.19%,见Pingti Ho 1959)。而政府的常规军事开支,1720年代每年1300万两,1790年代每年1700万两(陈锋1992:194),占清朝经济总量的比重同样很小(1720年代约1.24%,1790年代约0.85%)。虽然维持常备军的耗费占清政府每年总开支的58%—65%,但仍在其支付能力范围之内。从1730年代到1840年代,政府每年军事开支稳定在1700万两上下。出现这种常规军事开支相对稳定的状况并不令人意外,因为这一时期并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外来军事挑战,现有的常备军规模足以在平时确保国内局势稳定,故而无须扩充和更新军备。
除地缘上的对外优势使其能够维持较低的军事开支,清朝的政府开支较低还有一个原因,即维持国内秩序稳定所需要的花费极低,这可进一步归因于两方面:其一,内地人口在族群、语言和文化上保持着高度同质性,尽管地区间的差异很大;其二,政府管理采用的是一套承袭自明朝的基于公平竞争的文官遴选机制,以及由此所产生的高度集权的官僚体制。
在长达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上,以下几个关键环节导致中国国家在族群融合的基础上走向集权并日臻完善:(1)商朝和西周时期(前1600—前770),华夏族群从黄河中游向东、向南扩张,形成华夏文明核心地带;(2)秦朝(前221—前206),华夏国家持续向南扩张,并以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包括文字、交通和计量的统一)取代分崩离析的封建体制;(3)儒家世俗说教在汉代(前206—220)上升为官方意识形态,此后在历代依然保持其正统地位,教义也日趋复杂;(4)唐朝及此后历代采用科举考试制度,使得士人地位上升,主导了地方社会。
上述发展所导致的结果是,到了11世纪,在族群融合和文化昌盛的基础上,华夏国家已经日臻成熟,尽管王朝屡经更迭,但这种国家体制变化不大,一直持续到20世纪。在这些世纪里,中国的国家体制在以下几个方面,不同于同时代的欧亚大陆其他国家。首先,士人阶层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并且在意识形态上与国家高度认同,因而使得政府可以将大多数行政职能下放给士绅,而不必将行政权力延伸到县以下的数百个村落。其次,秦代以后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的确立,排除了贵族阶层拥兵自固、威胁中央,导致四分五裂的可能,当然,也有少数例外情况出现过。再次,汉代以后,儒家思想与官僚制集权国家的融合,以及儒学对“怪力乱神”的质疑,大大限制了各种内生或外来宗教的生存空间,使其无法挑战儒家思想在精神世界的正统性,也无力发展出自主而庞大的宗教组织,对各种世俗权力构成威胁。最后,科举考试在吸纳富商进入士人阶层、培养商人对朝廷的认同、阻止他们形成一股自主的社会力量等方面发挥巨大效用,削弱了商人通过经济途径干预国家的潜在可能。
因此,宋代以后,统一的官僚制国家在华夏本土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朝廷牢固控制了各项行政、财政和军事权力,而不受地方割据势力、宗教组织或商人阶层的挑战。比起欧亚大陆的其他强国,中国用于维持有效统治的开支低得惊人。直至19世纪末,清政府的规模仍只限于大约23000名享有俸禄的官员(Chang 1962:42),即平均每17000人供养一名官员。国家的行政开支非常有限。例如,1766年,所有文官和王公贵族的薪俸总共只有497万两;该年国家的总支出亦仅为4221万两(陈锋2008:408—409),约占同期国家经济总量的2%。清代国家政府确可谓规模小、成本低。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方可理解清代地方治理的独特之处。
在帝国与主权国家之间
清朝和之前的汉人王朝确实有所不同。那些汉人王朝虽然也讲儒家的“仁政”,但为了对付边患,往往不得不增设苛捐杂税,以应付庞大的军事开支,一如在明朝末年所见。清朝的不同之处,在于把蒙古、新疆和西藏纳入版图之后,不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边患问题。由此,清廷得以把军费以及税率降至较低的水平。同时,为了在汉人社会确立其统治的合法性,清廷也有必要采用轻徭薄赋政策,忠实地践行儒家的仁政理念。
清朝地缘战略的核心是确保边疆地区的安全。纵观清朝早期历史,与漠南蒙古的同盟关系,是满人得以征服内地各省的重要因素。在平定中原之后,内蒙古和满洲地区作为清廷的“后院”,一直是清朝战略安全的重中之重;直至19世纪后期中国被卷入全球范围的主权国家体系,导致其地缘格局发生根本颠覆之前,这种局面一直未变。也正是这样一种地缘格局,催使清廷下决心平定对漠南蒙古造成最大威胁的准噶尔蒙古部落,并在此后将西藏和新疆并入版图,以彻底消除边患。但是,边疆地区对于清朝的重要性仅限于此。统治者既没有被新疆的人口和财富所吸引,也并不是真正对西藏的喇嘛教感兴趣。这些地区之所以重要,只是因为它们担负着维护清朝地缘安全的作用。
但是,清朝并非一个军事帝国。尽管在其早期历史上,曾经全力以赴扩张版图,但是在征服中原之后,清朝国家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清朝统治者不再对开疆扩土感兴趣,而是致力于将自身转变为统治中国的正统王朝。在治理内地各省和处理与周边朝贡国的关系方面,清朝继承了明朝的大部分制度。它既不想对周边国家如朝鲜、越南进行征服,也无意要求藩国进献大量的贡品。在定都北京之后的半个世纪中,清朝满足于它从明朝所承袭的版图。就疆域而言,此时的清朝跟明朝的差别,仅限于满人入关时所带来的满洲地区和内蒙古,以及1683年从反清的郑氏手里收回的台湾。此后,从1690年代到1750年代,清朝次第把外蒙古、新疆和西藏纳入版图,乃是抗御准噶尔势力的军事威胁的结果。一旦彻底消除了此一威胁,清朝再也没有兴趣将其边疆向中亚腹地进一步拓展,尽管此时清廷的财政之充沛已经达到了历史顶点,足以支撑其继续用兵。相比之下,军事征战和疆域变动始终贯穿于欧亚大陆其他帝国的历史。这些帝国往往源自小块核心区域,然后逐步对外扩张,目的是获得更多的土地、人口和财富,并为此将被征服的土地和人民变成其藩属,再将藩属进一步变成中央直接控制的行政区。其中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奥斯曼帝国(详见第十章)。清朝平定中原后走了一条不同的道路,因为中国本土规模够大,财政收入又足够充盈,除非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否则清廷并没有必要无休止地开疆拓土,将藩属并入版图,用以增加国库收入。总之,清朝国家的形成,虽具游牧民族的背景,并一度展现出征服王朝的特征,在某种程度上走过与欧亚大陆诸军事帝国相似的道路,但它跟后者之间有着实质性的差别。迁都北京后,清朝很快转变为一个复合型国家,既延续了内亚游牧民族的传统,又承继了中原王朝的政治遗产。
最后,清朝在本质上又和现代主权国家有所不同,这是因为清朝的立国理念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内所有主权政体一律平等的原则南辕北辙。尽管如此,在19世纪卷入欧洲中心的国家体系之前,清朝仍然显现出一些向主权国家发展的蛛丝马迹。尽管清朝将明朝的朝贡体制继承了下来,尽管这一体制对于维系其统治合法性非常重要,但是清朝并不热衷于增加朝贡国的数量及其觐见的次数。通过在中亚内陆的开疆拓土,清朝在对外交往方面,要比明朝显得更有信心、更具安全感。在处理欧洲和俄国来华的商人和使臣问题上,清朝灵活应对着他们的各种需求,并没有要求对方严格遵守根据宗藩体系确立起来的交往方针。更重要的是,清朝通过与俄国和中亚国家的交锋,逐渐树立起领土主权的意识,通过一系列条约、协议的谈判,与相关的周边国家之间明确了边界(参见Esherick 2010:23),从而告别了中国旧有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政治理念。
清朝在多大程度上是“中国”的?
鼎盛时期的清朝统治者,掌控着辽阔的疆域和多元的人口,比起先前的帝王都更有可能宣称自己是普世君主,并对大清版图内的各种文化和语言都表现出尊重,无论这仅仅是一种姿态,还是出于真心。事实上,清朝统治者在与具有不同族群和宗教背景的民众打交道时,的确是以不同的形象出现的。在内地汉人社会,清帝力图以儒家圣贤君主的姿态展现自己;面对西藏和蒙古的喇嘛教徒,以及满洲地区的萨满教信众,则以慷慨的护主身份出现;同时,为了让从满洲到中亚的辽阔草原上的游牧民族臣服于朝廷,统治者或多或少地借鉴了先前部落国家时代可汗制度的传统。乾隆帝因此会不时地自视为跨越文化和族群藩篱,统御四海的“天下共主”(Crossley 1992,1999;Rawski 1996,2004)。
然而,所有这些并不意味着清朝将边疆和内地等同视之(参见WaleyCohen 2004;Millward 1998:201),也不意味着清朝皇帝作为非汉人族群之护主或可汗身份,跟在华夏本土特定的政治文化环境中所扮演的“天子”角色同样重要。概而言之,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在迁都北京、平定中原之后,清朝将自己的定位从偏居边陲的满人政权转变为统治华夏本土的正统王朝,并且重新界定了“中国”,涵盖范围从内地省份延伸至边疆地区,从而使大清等同于“中国”(参见G.Zhao 2006;黄兴涛2011)。相应地,清朝统治者也改造了自身与边疆地区精英群体之间的关系,不再像过去那样在部落首领之间平等相处,而是继承了先前中原王朝的一套规制,将其界定为基于儒家政治秩序的君臣关系。对于清廷来说,内地各省无疑构成其疆域的主体,因为这里不仅为国家的正常运作提供了所需的财富和人才,同时还为他们统治华夏本土、边疆及藩属国提供了政治的和文化的合法性基础。因此,尽管清廷允许边疆地区的精英享有一定的行政和宗教自主权,但在处理与边疆的关系时,毫不犹豫地将其纳入承袭自先前华夏王朝的儒家政治秩序的框架之中。
总之,清朝最好被视作一个二元国家,它融合了游牧民族征服王朝的传统与中原王朝的文化及政治遗产。相较于此前曾经入主华北或统治中国全境的异族王朝,包括鲜卑族拓跋部所建立的北魏(386—534)、契丹人建立的辽朝(907—1125)、女真人建立的金朝(1115—1234)、蒙古人建立的元朝(1206—1368),清朝统治中国的时间最长(1644—1911)。清朝国祚绵长之根本原因,是其相辅相成的两个特征,皆为国家建构所不可或缺:(1)将内亚边疆地区正式纳入版图,由此消除了来自游牧部落的威胁;(2)继承了前明的正统,从征服王朝转向复合型王朝。清朝通过尊重士人特权、认同儒家理念、因地制宜地选择治理策略等,赢得了地方精英的忠诚。在内地各省,它既依靠士绅精英处理乡村日常行政事务,同时又不让他们拥有太多的自主权,由此既能把汉人社会置于中央的有效统治之下,又将政府控制在较小的规模。同样,在边疆地区,通过庇护喇嘛教及允许当地的宗教和世俗领袖掌握一定的地方行政事务自主权,清廷也赢得了他们的支持。由此,清朝无须大量派驻军队,即可维持边疆的稳定,同时也无须使用强制手段,即可确保边陲地区非汉人族群的臣服。清廷强调通过宗教和政治纽带稳固边疆,而非诉诸暴力,也有助于边疆地区对中央政权产生认同。前后两个世纪的开疆拓土和边疆的巩固,不仅使得中国的版图得以扩大,也有助于在汉人与非汉人精英之间产生共同的国家意识,即他们一同生活在一个重新界定后的疆域之内。这种观念的生命力,甚至比国家本身更加久远。归根到底,清朝可谓帝制时代华夏国家谱系的最后一个王朝。但清朝的“中国性”,跟清之前的王朝不尽相同。“中国”的概念重新得到了界定,既体现了中国以往的文化和政治遗产特征,又显现出以往所未见的多样性和复合性。事实上,中国文化本身之所以如此悠久而富有韧性,正是因为其长期以来一直保有向其他民族的文化和族群因子开放的传统。正是由于华夏族群在同化其他民族且又吸纳异族文化遗产的要素方面,所展现的非同寻常的能力,才使得中华先民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坚强生存,繁衍不息。清朝只是这一长篇故事的最后一章而已。
信息来源
摘自《现代中国的形成(1600—1949)》,李怀印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2月出版。感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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