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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字文溯源|伐

朱孟仪 东方天书 2022-05-01

  马王堆帛书


马王堆帛书


1

 

昨天推出汉字器物志|戈一文,目的是厘清戈与圭双螺旋结构的同源、对转关系,打通“戈”族字的释读障碍。


戊、戌、戍、戉、成、或、戎、我、義、武、戔、戠、戚、戣、戕、战、藏等“戈”族字里,都有一个公因子或同类项“戈”;说不清戈字的贞相本义,其它同族字也就很难讲得通。



连日来,或许是因为戈族字一直在我的脑子里蹦跶,夜间做了一个被砍头的梦。本是噩梦,但可喜的是像老树发新芽一般,在旧首级的废墟上又神奇地长出了一颗新头颅,而且新头颅脸形周正面目清秀,不见了斑驳白发的60后标签,还明显改善了因从小缺钙带来的某些被上帝忽略了细节。


不流血的砍头梦境,完全不同于刑天舞干戚的神话虚设,是不是汉字“伐”的物象场景呢?反正是睡不着了,赶快爬起来,用新的头颅思考“伐”字的来龙去脉吧。

 

2

 

我猜测,就像我常常逸兴遄飞、夜不能寐一样,造字者在造一串“戈”族字的时候,想必也是费尽心机:每个字既要烙上“戈”族字的集体印记,又要用相同的符号在字形的空间设计中,将它们明显区别开来,以便于能够独立表意。



况且,还要遵循奥卡姆定律——减法原理,用最抠门儿且最直白的字符,表达最丰富最抽象的字义,如实反映远古物象场景的基本特征。更要命的是,还要有一个系列的字集,来表达武装自身、抵制外侵的存在感、安全感,真是难为了我们的祖先。


彼时,造字者的心理动机和处理机巧是什么?比如说,伐与戍,就是眼前面临的一个难题:它们形素相同,结体相似,为什么表达的字义却并不相同(相同,就没意思了)?

 

3

 

先说伐。《千字文》中,“吊民伐罪”一语,出自《宋书·索虏传》:“兴云散雨,慰大旱之思;吊民伐罪,积后己之情。”“吊”是抚慰,“伐”指讨伐。这是指抚慰受苦的民众,讨伐有罪的王权。 


 

 “伐”为什么有“讨伐”义?


从篆隶、真书的结体来看,伐呈人戈分离形态,并无杀伐之兵兆,倒是有人戈依存,相安无事的意象。


《说文·人部》:“伐,击也。从人持戈。一曰敗也。”许慎把“伐”释为“从人持戈”,仅从篆隶的字形看,无误。


但持戈之态,既可以防御,也可攻击,如何单方面释为“击也”?概念上讲,明显不周延。因此,《说文》“从人持戈”之说,不确。既然是“伐,击也”,那么就应该是“以戈击人”。


伐觚 商代


原来,持戈之形是篆转的结果,回溯源头,我们发现甲骨文(伐)、金文的(伐),恰好是人戈一体,可视为战争中以戈砍击或者被人砍杀的情状。


甲骨文(伐),左(人)右(戈),戈刃穿颈,会意为“击杀”“杀戮”。可见,甲骨文“伐”的本义就是用戈砍击攻杀的动作。

金文(伐)承甲骨文,篆转之后写作(伐),戈锋才离开人颈。楷书沿袭小篆字形,只是将(侧人)部首化为“(亻),(戈)写成了而已。

 

许慎没见过甲骨文,但未必没见过金文,这大概是释义中彼此扦格的原因吧?


被戈击杀,人是受动者;以戈击人,人是施动者。小篆隶书字形变为“人”“戈”分离,所以许公理解为“人持戈”,将“人”当成了施动者,忽视了被动的一面。由击杀与被击杀的或然,变成击杀的必然,逻辑关系完全不同。

 

4

 

再说戍。《说文》:“戍,守边也。从人持戈。”

两厢比较,同样是“从人持戈”,在“人”“戈”组合方式中,由于位置不同,意思就大不一样。


 “戍”,从甲骨文、金文到楷书字形看,“戍”与“伐”相比,完全呈逆行的路线——如上图,甲骨文、金文、篆书是人戈分离的,直到楷化才写作人戈紧密相连——篆书之前的人戈关系,犹如和平年代的军备防务:“人”悠闲地背对着直立的戈,没准此“人”正在哼小曲玩手机开小差呢。


这个样子看起来像旧部队的边防军,常常警戒,常常松懈;或说像和平常态下的地方守备部队,一副无关紧要的模样,全然不同于战狼一般的野战部队。


这里,许慎无疑是把“伐”与“戍”在会意上,画了等号。同是“从人持戈,前者释为“击也”,而后者释为“守边”,看来是上了小篆形体的当。

 

5

 

伐的本义既为击杀,自然而然地被引申为“征伐" “攻打”“讨伐”等更宽泛更抽象的军事行为。如《左传·曹刿论战》:“十年春,齐师伐我。”



“征杀”“付伐”就会建功立业,故又引申出“功劳"义。如《左传·庄公二十八年》:“且旌君伐。”意为将要表彰功劳。


人因征伐而获功,骄傲也因功劳而滋生。于是,由“功劳”又引申出“骄傲”“奇耀”义。《史记·屈原列传》:“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意即,每次政令一发出来,屈平就夺耀是自己的功劳。


由杀伐又转注为“砍"物。如白居易《卖炭翁》:“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


6

 

今天是公历12月的第一天,按夏历算此时应该是深秋。


秋天是刑官执法的季节,与春天相比,属阴。寒凝大地,一片肃杀。因此,秋天是兵器和用兵的象征,在五行上属于金。自然万物,皆是春生秋实。秋天,在五声中又属商,“宫商角徴羽”的“商”。商与伤同声,是西方之声。万物衰老了,自会悲鸣,如同草木过了繁盛期就会衰亡一样。这段话,用欧阳修《秋声赋》的话来表达就是:

 

夫秋,刑官也,于时为阴:又兵象也,于行为金,是谓天地之义气,常以肃杀而为心。天之于物,春生秋实。故其在乐也,商声主西方之音,夷则为七月之律。商,伤也:物既老而悲伤。夷,戮也:物过盛而当杀。”




秋、白、金、兵、刑、商、伤、西、阴、伐,组合成一幅相成相辅的杀伐图谱,营造的都是肃杀的氛围,天人合一,与人悲秋的心理感受密切呼应。


南朱雀北玄武,东苍龙西白虎。在中国天文学上,伐又指“伐星”。伐星,又名“参伐”,亦作“ 参罚”,古人谓参罚主斩伐之事,属西方七宿的第七宿参宿,即参宿中间一字斜排的三颗小星,在今猎户座内。 




《公羊·昭公十七年》:“伐为大辰”。实以伐代参。伐在参宿区界内。《公羊传·昭公十七年》:“大辰者何?大火也。大火为大辰,伐为大辰,北辰亦为大辰。”古人视大火、伐星以定时,视北辰以辨向,故均称为大辰。


《国语·鲁语上》:“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固民即“教民稼墙以安也”(《国语》韦昭注),所谓三辰,即大火星、参伐、北斗。


至此,天象、地理与人伦就浑然一体了。一切收刹于一个字:


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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