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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神木:一公务员放高利贷两亿一千万

2017-02-05 榆林城事

陕西神木县群众反映,曾经轰动一时的陕西神木县特大非法集资案, 2015年6月24日在陕西神木县法院审结宣判,案中对时任该县矿管局书记的王明发【公务员】,一笔向当事人张孝昌放贷【2.8%月】两亿一千万元的不明资金来源,公检法三方却只字未提。群众质疑该案在侦查、起诉、审判期间,办案官员存在违法、渎职的行为,为何对案中【公务员】放贷巨额资金的来源不明问题履职法律赋予他们的职责?该案明显存在人情包庇办案,个别领导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群众希望上级纪检、检察部门严查该案,并追查有关部门领导及个人的违法、渎职行为,彻查王明发这种蝇头小吏的大贪问题,以震党纪、政纪和法律的威严。


王明发放贷原始依据


据神木县法院 2013神刑初字第【00463】号判决显示:主犯张孝昌,陕西神木县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2年12月6日被监视居住,2013年1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日被正式逮捕,经该县公安局联合调查组历时6个月的侦破查明,张孝昌非法吸贷流入资金高达96亿多元,因高额利息导致这位曾经号称神木当地的黄金大亨,到2012年底难以按期支付放款人的利息时,被放款人乔治国、王玲娥于2012年12月2日向该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接警后于2012年12月6日正式立案,2013年6月30日将案件侦查终结交该县检察院审查。


陕西省神木县矿管【书记】王明发


2013年7月31日,该县检察院向神木县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11月3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2015年6月24日神木县法院审结定案,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一并做出如下判决:判决张孝昌有期徒刑十年,张孝昌长子【张元杰】有期徒刑四年,张孝昌次子【张元利】有期徒刑三年,张孝昌之妻【张秀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该案宣判后,遭当地群众一片哗然质疑声。


群众质疑:一,判决书显示,张孝昌从2008—2012年的4年间,共吸收神木县境内不特定人群流入资金96亿多元,人数达1366人【次】,而法官最终审查认定张孝昌的非法吸贷为23.2995108亿元,与事实明显不符,就判决书最终认定的430个放贷人中,其中21人的放贷数额均在1千万元以上4千万元以下,合计数额达4.4亿多元。判决书认定另有10人放贷款数字均是5千万元以上2.31亿元以下,仅这10个人的放贷款数额就高达13.43亿元多。就以上两个数字,31人的放贷总额已接近18亿元,与法官最终判决认定的数字相差甚远。


群众质疑:二,监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孝昌向社会上不特定1366人【包括公司或个人】非法吸收存款96亿多元,而法官最终审理认定为430人,非法吸贷认定为23.2995108亿元。监察机关公诉前是依据该县公安局专案组侦查的相关证据资料、人证、物证,经再次审查最终才认定起诉,而法官的一句难以认定就草草了事让老百姓难以置信。


群众质疑:三,该案经公检法三方历时三年之久的侦查、审判认定,从判决书中显示的放款人名中明显看到有不少领导干部的子女或配偶的人名出现在该案中,并且是放款数额巨大,而公检法三方却没有任何一方对其中的【公务员】放贷的巨额资金来源提出质疑、或作出司法建议。


而更引人注目的是矿管局书记【王明发】,一个公务员一笔放贷巨资【两亿壹千万】元,这么庞大的巨资从何而来?法官最终审理认定为【1亿八千壹百万】元,并认定该张已获利息壹亿肆千贰百多万元。公检法三方也都清楚王明发是该县一科级【公务员】身份,而参与该案侦查、审理、到最终判决的近百名司法干警,却没有一个人对【王明发】这个公务员巨额资金的不明来源提出异议、或做出司法建议提交相关部门审查。


难道说:该县的公检法三方领导真的如老百姓所说那样,领导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吗?希望群众的反映能引起中省市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的关注,严格调查此事,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来源:微博调查采访 编辑:记者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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