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上海调研:从八成没工作到撑起“半边天”,姐姐妹妹这样站起来
1953年,一名22岁的女工以一人照看800个纱锭的全厂最快纪录,从上海30多万名纺纱工人里脱颖而出,被评为新中国第一代劳模。
她就是“七一勋章”获得者黄宝妹。如今已经年逾九十的她还记得,当年自己生产完,妈妈和丈夫就包揽了所有家务和小孩的事,特别支持她去工作,对她说,“时代不同了。你追求进步,我们都支持。”
时代不同了。这句话,毛泽东也曾说过。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视谋求男女平等、提升妇女地位为奋斗目标之一。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有关“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办到的事情,女同志也能办得到”的讲话,在中华大地上振聋发聩,极大推动了妇女解放和妇女就业。
上海是近代最先拥有职业女性且就业妇女人数最多的城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上海在促进妇女就业方面开展了大量探索,以调查研究为实践探路,引导大批妇女走出家门、自立自强,最终走向全面解放。
妇女就业,为什么这么难?
解放以前,在上海各行业中,妇女就业比例很低,如就业者也多以轻纺工厂女工等底层劳动者为主。这些纺织女工多数是从农村招来的童工和未成年工,成年以后往往被解雇回乡或留城成为家庭妇女。在此社会背景下,城镇成年妇女经济不能自立,社会地位较低。
解放后,为了掌握全市就业形势,上海相关部门曾进行摸底调查。《1949年上海市综合统计》记录:全市市区人口中,15周岁以上的男性人口161.5万人,其中在业人口144.5万人,占89.5%;15周岁以上的女性人口128.8万人,其中在业人口25.9万人(包括家庭佣工6.5万人),只占20.1%。80%的成年女性依附男性生活。
为修建法华镇路,上海的家庭妇女参加义务劳动(上海市档案馆藏)
就职业领域来看,当时女性就业主要集中在工业、农业、商业、手工业、家庭佣工、自由职业等行业。在为数不多的就业女性中,就职于国家机关的女性仅占 7.78%。可见,妇女就业的广度与深度都是十分局限的,大多只是底层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缺少话语权。
在同等条件下,女性找工作往往比男性难。当时,招收女性入厂的条件十分苛刻,许多工厂只收“未婚、没有孩子和身体健康的妇女”,不用已婚女职工是有些单位的明文规定,甚至有单位直接在招聘通知里写“本单位无女职员设置,恕不招收女性”。
1953年上海市总工会女工部关于上海女职工情况的材料(上海市档案馆藏)
此外,即便女性找到了工作,歧视依然无处不在。比如尽管纺织厂有大量女工,但是女工们的工作待遇还是不甚理想,同工不同酬情况很常见。女工一天十多小时的紧张工作,所得工资一般低于男工工资三分之一,仅够一人勉强度日。
程度不同、形式多样的歧视甚至排斥妇女的现象,同样存在于厂矿企业、学校、机关,如孕妇被歧视,女徒弟没有师傅愿意带,以及孩子在家中没有人照顾的困难无法解决等。对此,女工为了生存不得不低头忍受。
“三步走”推动妇女走出家庭
对上海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家庭妇女又占妇女中大多数的大城市来说,如何让妇女走出家庭, 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20世纪50年代初,上海分三步,推动妇女参与生产劳动。
广泛建立妇女组织和发展妇女干部是第一步。1950年8月,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11月据全国统一规定改称上海市妇女联合会)成立,并于1951年下半年在各区成立了民主妇联办事处。为了更好地推动基层妇女工作,上海在里弄大力培养妇女干部。到1954年,里弄委员以上干部中妇女已占总数的65.5%,而且还对各级妇女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她们的业务水平。到1952年,共培训妇女干部4万余人,妇女干部的政治认识与工作能力大大提高。
1950年代,宝兴里居委会干部开展工作(上海市档案馆藏)
广泛吸纳家庭妇女参与妇女组织是第二步。对于一般家庭妇女而言,她们每天的活动基本局限于照顾孩子、洗衣烧饭以及做些小孩衣服,因而平日除了买小菜以外,不大出门,对于新成立的妇联组织并不热心。一份来自蓬莱区(1960年撤区并入南市区,位于今黄浦区)的调查便指出,加入妇联者不仅“真正热心的很少”,而且其成分也“极大部分是富有之家的小姐少妇,真正贫苦妇女加入太少”。
1958年9月30日,张家宅里弄生产福利合作社成立。图为缝纫小组赶制袖套(上海市档案馆藏)
有鉴于此,上海于1951年改变了以往“个人会员”和“小组制”的参与方式,在各里弄的居民委员会之外另设立里弄妇女代表会议,里弄内的全部家庭妇女皆为其联系沟通的工作对象。正是在里弄妇女代表会议的努力下,上海家庭妇女开始有组织地参与公共事务。如1954年,蓬莱区通过基层妇代会代表使全区8万多名家庭妇女在三天内就知晓了市二届二次各界代表会议上通过的决议。这令当时不少人大为吃惊。
扫盲与业余学习成为推动妇女走出家庭的第三步。自1951年起,在上海市民主妇女联合会的大力推动下,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各里弄都普遍举办了妇女识字班、读报组、文化晚班等学习班。到1953年,全市共举办了4632个识字班,学生15.6万人;组织读报组9000多个,参加者7万余人。
1954年,北四川路第二妇女识字班的学员正在上课(上海市档案馆藏)
举办学习班的目的一是让足不出户的里弄妇女认识国际、国内形势,以便更好地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二是为她们就业提供文化基础。举办学习班的作用非常明显。1958年上海吸收进厂的11.53万名家庭妇女中,达到小学文化程度的有6.66万人,约占57.76%。而其中绝大多数家庭妇女的学习又都是在1951年以后的里弄识字班中完成的。妇女文化素质的提高为她们走出家庭奠定了基础条件。
完善生育保障制度
对于广大妇女而言,走出家庭所带来的解放感是不容置疑的。一方面,劳动使她们“在经济上真正获得了独立”,在家庭中的地位亦因此上升;另一方面,劳动也使妇女的才智得以发挥,并在生产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工作中缺乏劳动保障、下班后的家务劳动、沉重的育儿压力、不断增多的家庭纠纷,是走出家庭之后妇女普遍面临的问题。
1956年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上海工厂企业贯彻保护妇女儿童政策法令情况的调查报告(上海市档案馆藏)
比如,根据调查,宁国街道纺织用品加工场女工普遍有“二长一短”(生产劳动时间长、家务劳动时间长,休息睡眠时间短)的突出问题,她们“不得不起早摸黑,早晨四时起身后,化(花)二小时忙吃、买菜、洗菜、生炉子、烧菜、烧饭,一直服侍到小孩吃好早饭,才匆匆忙忙地赶上班”,“晚上下班后,又要化(花)四小时忙晚饭、拆洗缝补。天热了,还得为孩子洗澡,十时左右方可休息”。
1950年代,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的日常生活场景(上海市档案馆藏)
中小型厂女工婴儿哺乳问题也很突出。据江宁(1960年撤区并入静安区)、徐汇、卢湾(2011年撤区并入黄浦区)、新成(1960年撤区并入静安区)4个区的调查,有70%女工的婴儿哺乳问题尚未获得解决。有些女工上工时把孩子放在车间里,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孩子。如蓬莱区一染织厂女工李林妹,做日班时把孩子放在车间阁楼上的脚盆里,做夜班时把孩子放在车间的大抽屉里。这样怎能安心生产呢?女工也因为孩子吵闹,做夜班白天睡眠不足,手脚无力,头昏眼花,直接影响了生产计划的完成。
对于女工生育及育儿问题,上海市政府非常重视,着手对各厂托儿所展开调查研究工作。调查显示,国营工厂19家有托儿所,共收婴儿908人,民营厂中15家有托儿所,共收婴儿509人,普遍只收一月至八个月的婴儿,个别厂收5岁大的儿童。
1950年代,义工们在职工托儿所教小朋友唱歌(上海市档案馆藏)
由于当时财政还很困难,大量发展托儿所尚无可能。因此,上海要求各地应根据地方及工厂具体情况,以巩固和提高已有的托儿所为主,求得相对的发展为次,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女工需要,在可能条件下,采用各式各样的方法,如举办简便的托儿所及哺乳室,以解决广大女工的困难。到1955年底,上海市共有工厂托儿所、哺乳室723处,减轻了妇女的后顾之忧,保障妇女就业。
开办托儿所(站),还能直接促进就业。托儿所(站)需要大量的保育员,上海市劳动局在就业规划中,让有一定就业条件的家庭妇女,从事一般社会福利事业,这其中就包括托儿所(站)的保育员工作。该规划既有效解决了托儿所(站)缺少保育员、难以为继的困境,又促进了家庭妇女的就业。
当时的里弄托儿所
实行同工同酬
新中国成立之初,最使女工不服气的就是同工不同酬。如男女工有同样的技术和同样的工作时长,男工工资却比女工高,男工有饭吃而女工没饭吃,男工因公出去开会有工资拿,女工就没有。
1950年上海市工会联合会女工部关于纺织、卷烟、橡胶业女工工资福利统计表(上海市档案馆藏)
据上海劳动局调查组1950年8月的调查,在纺织丝织、针织毛巾被单、卷烟业、橡胶业等产业,男女工资福利等待遇差异显著。纺织丝织业中,女工工资低于男工是普遍现象。如密丰绒线厂的男工平均工资为2.21元,女工为1.56元。针织毛巾被单这两业中,普遍的现象是男女膳宿问题,男工都由厂方供膳宿,女工除有少数厂供宿外,膳食大多自理;发薪日期男女工亦有差别,女工比男工迟发3天。
1959年2月,上海梅林食品厂女职工参与研制自动装罐机(上海市档案馆藏)
病假工资与医药费问题上,这几个行业男工请病假不扣工资,而女工要扣。所以许多女工生病了仍旧硬撑着做,也不看病。如美来厂女工宋玉琴,怀孕期内发烧,为避免扣工资而坚持照常生产,以致烧到40℃,虽停工三天,仍因耽误治疗落下了后遗症。
女性同这些不合理制度的斗争一直在持续。经过不懈努力,“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逐渐深入人心,上海也开始推行同工同酬政策,通过工资改革改善之前存在的分配不公问题。
据原私营染织厂女工叶秀宝女士口述:“工资改革以后,我和许多熟练的挡车工一样,定为八级,拿83.6元。我们厂长也只有一百多块,而漂染车间和内衣车间虽然男工多,都没我们工资高。”
1952年,中国纺织机器厂的青年女工在车间内操作机床(上海市档案馆藏)
1956年,上海市总工会的调查报告显示,根据一机三个大厂(上海机床厂、电机厂、四三七厂、造船厂)和在棉织、印刷装订、拉链、制药等4个行业35个中小型厂的调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工人生活福利待遇上,在工资问题上还没发现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可见,此时直接表现在工资上的男女待遇差异问题已有明显改善。
救济改造特殊妇女群体
除了建立妇女组织、提高文化水平、完善生育保障、实行同工同酬,上海还注重发掘劳动妇女榜样,从思想上鼓舞更多女性投身劳动生产,积极提高技术。黄宝妹、钟明月、杭佩兰等就是当时涌现出来的一批模范人物。
此外,对于舞女和妓女的救济改造,也是当时推动妇女就业的重点工作。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上海,妓女人数在全国居首位。解放之后的上海,百废待兴,失业问题本已十分严重,若直接全部取缔舞厅业与娼妓业,极有可能会使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因此,党和政府经过综合考量,制定实施了先限制发展、再逐步淘汰的改造方针。
昔日会乐里
人民政府对妓女主要采取的管理方式是有计划、有步骤的严格的治安行政管理,先逐步取缔,待时机成熟之时,再一举禁绝。经过一年多的整顿,到1950年底,全市妓院由刚解放时的525家减少至156家,妓女由2227人减少至559人。
对于舞女亦是如此,上海市公安局态度鲜明:“我们认为职业舞女,是依附寄生的,为了革除旧风气和防止新社会里青年男女的堕落,职业舞女,不应使之增加。但对旧有的舞女,为了照顾她们即刻转业的困难,暂时让她们存在,是由限制而逐渐达到消灭之目的。”
自1951年起,上海正式启动清除舞厅业和娼妓业行动。1951年11月,上海市委发出《市委关于本市处置妓女计划》,宣布封闭所有妓院,并对妓女集中收容。市政府紧接着开始着手改造妓女,让她们过上靠劳动生存、有尊严、自食其力的生活。位于通州路418号的上海妇女劳动教养所,就是这样一个场所。数年时间里,共计有7000余名改造好的学员陆续被妥善安置。这些学员有的留在了上海,有的回到了家乡,还有的去了大西北。她们都拥有了崭新的社会身份,开启了工作和生活的新篇章。
重获新生的妇女奔赴新的生活
新中国成立以来,无数妇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了自立自强的就业之路。她们通过自己的勤劳与智慧,在实现经济独立的同时获得了人格的独立。上海70余年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也离不开妇女们的卓越贡献,她们真正撑起了“半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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