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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四周年!让我们一起对家庭暴力说“不”!


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四周年。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单位有责任!


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制止家庭暴力

制度有保障!



强制报告:

学校、医疗机构等发现家庭暴力,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家暴告诫: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人身安全保护令: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南山区妇联温馨提示



遭遇家庭暴力
要注意保存下列证据


1. 发生家暴时,应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出具的报警回执、调查笔录及告诫书为反映家暴的有效证据之一;

2. 发生家暴时还应积极寻求居委会、妇联等组织的帮助,相关组织出具的书面材料亦可作为家暴证据;

3. 受害者在收到侵害时需及时就医,对伤情进行全部的检查,并保存好相关病例;

4. 对受伤痕迹、致害现场、致害工具进行拍照、录像,进行相关证据固化;

5. 保留好与致害方的电子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致害方的《悔过书》、《保证书》等;

6. 子女、亲人及邻居的证人证言。


反家暴,说出来! 
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


南山区妇联及各街道妇联维权电话:

南山区妇联:26567026

南头街道:26163968

南山街道:26475053

西丽街道:26528601

沙河街道:26602285

蛇口街道:26677706

招商街道:26830074

粤海街道:26434702

桃源街道:86215800


另外,全区100个社区工作站已建立家庭暴力报案点,可以就近报案。



让我们一起反对家庭暴力

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可以向哪些机构寻求帮助?

下面这部动漫微视频

3分钟读懂《反家庭暴力法》

为您解疑答惑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制止家暴,人人有责!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
一定要勇敢说“不”
积极寻求帮助!

来源:女性之声、深圳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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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解决心理困扰

南山区妇联开通了

电话及网络心理援助热线

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咨询

帮助大家正确对待疫情


点击链接查看咨询方式

头条 | 南山区妇联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守护家庭平安


心理咨询电话0755-28793123(9:00-18:00)
维权热线电话1233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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