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完成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崇义县完成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有一种爱,让生命延续
一台特殊的手术正有序进行着。躺在手术台上的,是江西省崇义县过埠镇村民庄先生。由于突发脑干大面积出血抢救无效,经家属同意,南昌市医疗团队赶往崇义对他进行器官捐献手术,他的两个肾脏和一个肝脏将帮助其他人重获新生。
这是在当地今年完成的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4月19日早上7时许,庄先生在上厕所时,突然晕倒,被家人发现后紧急送往该县人民医院全力抢救。经检查,医生发现患者脑干大面积出血,判定为脑死亡,其生命无法挽回,但符合人体器官捐献条件。
在对人体器官捐献进行一番了解后,家属们强忍心中悲痛,征求家中70多岁的老母亲同意后,在ICU重症监护室外做出了一个大义之举:一致同意将他的器官捐献给那些急需救治的病人,帮助更多病患,让庄先生的生命在其他人身上得以延续。获悉此事,崇义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县人民医院,配合器官捐献协调员,完成此次捐献手续,见证捐献过程。
“他生前被纳入扶贫户,靠着专项补助减轻一些生活压力。现在,我们也希望通过这种捐献的方式来回馈社会,奉献出一点爱。”庄先生的弟弟说。
紧接着,一系列相关的捐献流程随即在该院进行着。4月20日晚上,庄先生的家属们现场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并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后,在告知书上签字、按手印。4月20日22时45分,庄先生离世,将生命定格在50周岁。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手术,他的两个肾脏和一个肝脏被移取。其中两个肾脏和一个肝脏当晚被送往南昌,目前已经移植到两位病患身上。
庄先生的心跳虽然停止了,但他的肾脏和肝脏将在他人身上继续“工作”着。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希望能有更多的人能了解人体器官捐献这项事业,点亮更多人的生命。
通讯员:余作秀 周先花
编辑/排版:许媛媛
审核:范利锋
主编:李小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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