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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赣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地市区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拟招录人数区县合计合计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古田卫生院古田牛岭村卫生所11436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古田卫生院古田石伍村卫生所1
赣州市赣县区白鹭乡卫生院龙富村卫生室1
赣州市赣县区白鹭乡卫生院龙头村卫生室1
赣州市赣县区储潭镇卫生院红河村卫生所1
赣州市赣县区储潭镇卫生院滩头村卫生所1
赣州市赣县区南塘镇中心卫生院  白溪村卫生所1
赣州市赣县区南塘镇中心卫生院  石院村卫生所1
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中心卫生院赣坳下村卫生室1
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中心卫生院中庄村卫生室1
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中心卫生院蟠岩村卫生室1
赣州市赣县区阳埠乡卫生院坳背村卫生所1
赣州市赣县区田村镇白石卫生院白石下白石村卫生室1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中心卫生院下站村卫生所1
赣州市会昌县麻州镇卫生院小河背村卫生计生服务所12
赣州市会昌县富城乡卫生院林珠村卫生计生服务所1
赣州市上犹县寺下镇中心卫生院富足村卫生所15
赣州市上犹县寺下镇中心卫生院珍珠村卫生所1
赣州市上犹县社溪镇中心卫生院严湖村卫生所1
赣州市上犹县油石乡中心卫生院大小元村卫生所1
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中稍卫生院高桥村卫生所1
赣州市兴国县城岗镇中心卫生院石浒村卫生健康服务室16
赣州市兴国县隆坪乡卫生院高园村卫生健康服务室1
赣州市兴国县鼎龙乡卫生院灵山村卫生所1
赣州市兴国县东村乡卫生院齐心村卫生健康服务室1
赣州市兴国县兴莲乡卫生院下埠村卫生健康服务室1
赣州市兴国县良村镇卫生院约溪村卫生健康服务室1
赣州市瑞金市云石山乡中心卫生院田村村卫生所12
赣州市瑞金市合龙卫生院大胜村卫生所1
赣州市安远县蔡坊乡卫生院碛脑村卫生室13
赣州市安远县塘村乡卫生院上龙村卫生室1
赣州市安远县高云山乡卫生院圩岗村卫生室1
赣州市龙南市九连山镇卫生院墩头村卫生计生服务室11
赣州市石城县屏山镇中心卫生院河东村卫生健康服务室13
赣州市石城县丰山乡卫生院下湘村卫生健康服务室1
赣州市石城县大由乡卫生院高背村卫生健康服务室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1.2023届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21年6月以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省乡村医生工作;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藏医学、民族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且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其他必须条件。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法

2024年3月25日9:00-3月28日17:00,考生通过江西人事考试网相关报名专题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考试采取诚信报考模式,笔试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
四、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按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谁招聘、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逐人审、逐项核、即报即审”的办法,由市专班成员单位人员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范围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集中会审,建立审核工作记录台账,专班审核人员签字确认,作为备查资料。
五、考核方式

1.笔试。全省统一组织《医学基础知识》闭卷笔试,定于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笔试命题、考务、阅卷工作由省卫健委会同省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考试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结束5日内,省人事考试中心向省专班报送成绩,省专班将划定笔试合格线,并将笔试成绩分别反馈至各设区市专班。2.面试。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组织人员面试。面试次序由抽签确定,全过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3.总成绩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公示、备案

1.体检。赣州市专班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公示。赣州市专班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县级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3.上报备案。赣州市专班将考试成绩、资格审核、体检、公示等原始材料建档管理,并向省专班上报加盖专班五部门公章的拟聘用人员名册、招聘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七、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满服务期限,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办理下编手续,收回事业编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797-8169038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3月15日


编辑/排版/校对:毛书娟、李思荟、李丽霞

一审(校):廖茂铮

二审(校):曾毓霖


三审(校):钟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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