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辛集市出台《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白皮书》,从土地优惠、投资奖励、引资奖励、投资服务等方面提出26项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奖励力度。
对落户企业实施土地优惠。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符合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用地集约的新建项目,可按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对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在征地过程中,使用占补平衡指标的,不再收取补充耕地开垦费用。对列入省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或省内产业领先且用地集约节约的新建项目,可按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土地出让底价,且给予每亩不超过10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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